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出台背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湘财购〔2019〕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永财购〔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意义。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工作,加快工作进度,督促完成采购任务,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工作部署。
二、主要内容
督促各预算单位按照20%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三、政策亮点
组织预算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通过稳定的采购需求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有助于推动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发展。
相关政策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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