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
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东安县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对其予以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21〕11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进程。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预留份额与上年基本保持不变、积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馆等平台采购提档升级、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填报预留份额情况表。
三、政策亮点
大力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进程,解决农副产口销路,提高了老百姓收入。
相关政策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永财购【2021】6号)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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