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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 2021-09-30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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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资金范围。主要是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相关资金。二是细化分配流程。根据正常转移支付、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特点,分门别类细化制定资金直达流程。三是加强资金监控。建立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四是压实地方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要当好“过路财神”,及时将资金全部下达到市县,也要将更多的自有财力下沉基层,不做“甩手掌柜”。市县财政部门要科学安排财政支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以民生为要,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五是加强监督问责。财政、审计、人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直达资金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二、出台内容

⠂༯span>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实施方案,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中,扣除支持中央财政减税降费的部分资金外,其他资金全部实行直达管理。具体包括四部分:1.列入正常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地方减税降费财力缺口,统筹支持落实“六保”任务。2.列入特殊转移支付部分资金,作为一次性财力安排,主要用于解决基层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等临时性特殊困难。3.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疫相关支出,同时允许地方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基层特殊困难。4.地方新增财政赤字部分,由市县基层地方政府按照一般债务管理规定安排使用。

三、政策亮点

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进行,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直接快速下达市县基层。在上述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各类资金的特点,财政部分门别类细化制定了资金直达的流程,确保资金真正落实到市县基层,扎扎实实到市县基层。

一是对于列入特殊转移支付的资金,财政部主要按照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落实“六保”任务需要,提出细化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市县基层。

二是对于列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考虑到抗疫特别国债是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并支付利息,带有一定的财力补助性质,为了体现地区间的公平,财政部主要按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自主落实到市县基层和具体项目,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到市县基层。

三是对于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资金。这部分资金已有管理办法,财政部按管理办法分配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细化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到市县基层。

四是对于列入地方财政赤字的资金。这部分资金需要省级政府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筹集,财政部按地方政府一般债务管理规定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细化到市县基层的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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