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三年3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出台背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18】30号)文件精神制订。
意义。保障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的实践能力提升需要。
二、主要内容
计划实施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16岁至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各地要根据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认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见习单位应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政策亮点
新增16岁至24岁的登记失业人员享受见习待遇。
相关政策
- 一审:
- 二审:
-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