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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
  • 2021-04-29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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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通知》,提出将企业登记注册后首次办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企业开办业务纳入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覆盖范围。公安、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在“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有关业务办理。有条件的地方,还可探索将外商投资企业开办纳入“一网通办”平台。

  “一网通办”、全程电子化后,大部分企业都会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在4月28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副局长郑冠兰介绍,总局从2017年起推动电子营业执照“无介质”、不收费的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目前已接入国办一体化政务平台,应用于各地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年报、公章刻制、税务、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可以随时随地使用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程序的移动终端在线出示营业执照、验证身份。
  为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各领域的应用,《通知》明确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开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悬挂纸质营业执照,视为已履行亮照经营义务。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各部门将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行政许可、备案等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推动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一网通办”后,企业办理开户、社保等业务将更加便利。《通知》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金融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允许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填写开户申请信息。经企业授权同意,“一网通办”平台将相关信息实时推送给企业选定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生成企业账户预约账号,并通过平台推送给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后续开户银行根据预约需求,按规定为企业开立账户后,及时将相关信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推送至相关部门。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介绍,目前创业者使用上海市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一表申请”办理执照、印章、发票、员工就业参保登记等所有开办企业业务。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单一窗口,一窗领取包含所有实物凭证的开办企业“大礼包”。申请人只需一个网站、一个窗口,就能办结所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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