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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的通知
  • 2020-09-2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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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财政局

文件

东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东财购 [2020] 7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预算单位20%预留

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的通知

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东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湘财购[2019]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永财购[2020]2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已于221日出台了东财购[2020]2号文件 ,截止922日,还有33个预算单位没有完成采购任务,工作进展缓慢,效果很不明显。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工作,经请示县委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预算单位的预留采购份额应为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20%以上(具体单位和预留份额见附表)。各预算单位登陆:贫困地区农副产口网络销售平台采购。网络销售平台系统操作办法、购买流程及购买相关事项,请联系(东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蒋绍林,联系电话:0746-4230059158****7555)。

二、完成时间

各预算单位必须在1030日前完成采购。

三、工作要求

运用好政府采购这一财政调控手段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29号)的具体措施,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增强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紧迫性,确保按期完成采购任务。

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督查指导,确保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工作取得实效。预算单位20%预留采购份额购买农副产品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脱贫攻坚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预算单位统计表

东安县财政局      东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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