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政策 > 获得电力 > 县级政策
分享到:
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办理须知
  • 2021-09-30 14:21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低压非居民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办理须知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永州供电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我公司为您提供“网上国网”APP、“我的永州”政务APP、“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95598网站、供电营业厅等业务办理渠道。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二、业务办理说明及注意事项

1.受理签约

若您在办理用电申请时,暂时无法提供全部资料,我们提供“一证受理”服务,在您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后,我们将先行受理,启动后续工作。请您在工作人员初次上门服务时将资料提供完整。

申请资料清单:

①用电主体资格证明(用电人有效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机构证明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如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

②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等)。

备注:原用电范围内的增容业务,在证件有效期限内无须重复提供资料。

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或者依照与您的意向时间上门服务,请您配合相关工作。

2.施工接电

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为100千瓦及以下)的非居民新装(增容)可低压接入,其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资料齐全的小微企业正式用电新装、增容业务,我们提供“三零”服务,由供电公司投资建设至计量装置处(含计量装置);对其他非居民电新装(增容)业务,电网接入点以下工程,由您自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我们免费提供计量装置。

在现场具备装表条件后,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内为您装表接电。

3.其他告知事项

供电企业为政策范围内的低压居民、充电桩及小微企业用户新装(增容)业务提供“三零”服务,具体以当地供电营业厅公示内容为准。

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购置、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请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通过“网上国网”APP95598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热线或当地营业厅向我们反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相关政策
  • 一审:
  • 二审:
  • 三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