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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优化企业开户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7〕288号)
  • 2021-09-30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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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新设企业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现就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充分认识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对于方便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提高效率与防范风险并重的思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户流程,提升客户体验,提高企业开户效率,缩短企业开户时间,强化企业开户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二)基本原则。一是“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在有效识别企业身份、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防范企业开户风险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企业开户服务。二是综合施策原则。以方便企业开户为中心,综合采取业务、技术等各种措施,优化企业开户服务。鼓励采取信息化手段,提高开户审核、资料传递等效率,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提高企业开户效率。三是注重实效原则。最大程度压缩企业开户时间,加快企业开户速度,提高企业对开户服务满意度。
  二、优化银行开户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三)推广电子渠道预约开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充分利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柜员机、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渠道为企业提供开户预约服务,支持企业在线填写开户申请、预提交开户资料和银行在线预审核,力争做到企业开户一次性办结。企业开户时可不提交机构信用代码证。
  (四)整合开户和各类基本结算服务申请和协议。鼓励银行积极整合银行开户账户申请书、账户管理协议以及企业网上银行等基本结算服务申请书和产品协议,尽可能减少信息重复填写,实现开户与基本结算服务“一站式”办理。积极探索将开户业务系统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系统、预约开户系统等对接,自动生成、打印开户申请书等,实现线上线下开户联动,减少企业填表和等候时间。
  (五)最大程度提高企业开户审核效率。银行应当完善开户审核流程、消除冗余环节,在落实账户实名制和受益所有权识别要求前提下,最大程度提高开户审核效率、压缩资料传递时间。对需上门核实或面签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应当及时开展上门核实或面签,确保资料审核与上门核实或面签等环节紧密衔接。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关注许可进程,及时领取开户许可证,并于当日至迟下一工作日内交付企业或通知企业。建立健全开户资料交接登记制度,记录开户资料受理、审核、资料交接及开户许可证发放时间和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六)积极运用技术手段提升账户审核水平。鼓励银行充分利用银行数据库、政府数据库、商业数据库等合法、有效的信息平台,交叉验证企业身份信息,提高开户审核效率和准确度。鼓励银行将人脸识别、光学字符识别(OCR)、二维码等技术手段嵌入开户业务流程,作为读取、收集以及核验客户身份信息和开户业务处理的辅助手段。
  (七)切实提升小微企业开户服务质量。银行应当切实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开户服务意识和水平。鼓励银行开通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创新与小企业经营特点相契合的支付结算产品,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广度和深度。原则上应当在受理小微企业开户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开户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核准类账户开户资料报送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八)增加企业开户办理过程透明度。鼓励银行积极利用信息化段,逐步实现通过网站、手机二维码等方式,展示企业开户办理进程。让企业了解、掌握开户进度,提升企业开户服务水平。
  三、改进银行帐户许可服务,提高许可效率
  (九)规范银行账户许可流程。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依据现行有关制度开展银行帐户行政许可工作。做到许可流程依法合规,全面梳理银行账户许可业务处理流程,完善银行账户许可操作规范,定岗、定人、定责,做到银行帐户行政许可流水线作业和全事项、全流程、各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处理,减少非必要业务处理环节。
  (十)加快银行账户许可审批办理。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并于许可当日至迟下一工作日将开户许可证交付开户银行。
  (十一)建设许可资料预审核系统。鼓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筹考虑辖区范围、业务量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银行账户许可资料预审核系统,依托系统实现银行帐户许可资料电子化传输和在线预审核,提高银行账户许可审核效率。
  (十二)设立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鼓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照“分类处理、提升效率”的原则,对新设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行政许可业务开通绿色通道,为小微企业开户提供便利。
  (十三)推进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共享。鼓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结合实际,主动、积极推进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实时查询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等,提高银行核验企业身份效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十四)加强业务培训。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应当定期针对开户业务处理薄弱环节、差错高发区域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业务和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养,准确掌握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要求。
  (十五)加强业务宣传。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应当积极开展银行账户业务宣传,主动向企业宣传解释银行账户制度、开户流程、客户身份识别要求等。及时处理有关投诉,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五、强化责任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十六)强化责任落实。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应当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切实落实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各项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对银行开户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对开户时间较长、流程不清、报送材料差错率高、企业提诉较多的单位,采取约见谈话、通报、现场检查等措施。
  (十七)建立长效机制。银行应当每年就本银行账户服务情况开展自评,查漏补缺,持续优化企业开户服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建立企业开户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定期通过问卷调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开户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不断改善企业开户服务。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意见转发至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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