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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 “登记财产”攻坚实施方案
  • 2023-10-23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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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 “登记财产”攻坚实施方案

     

为巩固提升“登记财产”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永州市贯彻落实“十个坚决”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四十条措施》和《永州市优化营商政务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 2024 )》等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永州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督查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等高对接营商环境评价省内优秀城市和全国标杆城市的最新经验做法,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攻坚行动,全面提升“登记财产”服务效能,为把永州建设成为全省营商环境优秀城市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部署、一体推进。深度对接优秀城市、标杆城市最新经验做法,不断规范登记程序,优化登记流程,精准推进“登记财产”指标任务。以“登记准确安全、便民利民高效”为总目标,紧扣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基于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围绕减时间、减材料、减程序、减跑动,全面提升“登记财产”即办件占比和网办深度,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永州样板,力争2023 年全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进入全省前两个方阵。

三、重点任务

 ()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材料

 1.严格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对照《永州市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工作方案》《永州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窗口设置,采用系统集成或人员集成,严格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全面精简收件材料。严格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收取办证所需材料,同类材料整合归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制订并统一发布办事指南,只向综合受理窗口递交一套材料。对自然资源系统自身产生或能通过部门实时共享获取核验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婚姻等材料,不再要求群众重复提交。能够通过窗口扫描原件获取的,不再要求提交复印件。

 3.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国办发〔20198 ) 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全面压缩办事时间。一是不动产查封、注销、异议登记即办即结; 二是预告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智慧抵押”登记秒批秒结; 三是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 1 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是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证登记等其他 类型登记均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

4.全面精简流程环节。严禁内部流程外部化,将登记流程 精简为受理、缴税()和领证3个环节,通过信息共享,实现登记、交易和缴税一体化办理。

 5.全面实现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过户联动办理。 整合归并 二手房交易、水电气过户所需申请材料,由登记机构“一窗受理”,水电气联办部门通过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并行办理”, 实现二手房交易、水电气过户“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

 ()全力推行“交房即交证”。贯彻落实《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75),制定并出台交房即交证实施方案,成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新建商品房全面推行预告登记,通过“多测合一”,建立以 房屋唯一“身份证”(不动产单元号)为载体的“一码全程通办”服务体系,推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纳税、贷款、登记全流程“一码办”,实现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预转本登记、在建建筑物抵押登记转本登记、预查封登记转本查封合并办理。从20237月起,全市所有新开发楼盘必须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

 ()规范不动产登记收费。贯彻落实《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9597)和《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函〔20212)等有关政策,将收费减免政策“上墙上网”“入眼入心”,通过一次性告知、面签询问,确保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

()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贯彻落实《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自然资发〔202083 ),通过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 平台、永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永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我的永州"APP等载体构建多通道、线上线下统一的网上“一窗受理”平台,大力推进网上受理审核和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1.优化网络环境。将审核、登簿等业务环节及数据迁移至与互联网逻辑隔离的电子政务外网,基于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 上“一窗办事”平台、永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湘易办”、自助终端版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为群众提供多种选择,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实现24小时不打烊,随时随地可申请,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

2.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应用。 将不动产登记办件数据、电子证照数据实时汇聚到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市大数据中心。通过市大数据中心共享平台整合居民身份证、户籍管理、婚姻状况、企业营业执照等信息共享接口,按业务类型获取登记材料,记录核查结果,减少登记收件材料的提供。

 3.大力推进网上受理审核。 通过网上“一窗办事”平台,与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税收征管等系统无缝衔接,实现一次受理、自动分发、并行办理。

4.优化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 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发不动产 登记信息核验、预约、进度查询、查询证明开具、电子证照管理、税费缴纳、微信收件等服务程序,实现不动产登记掌上办、随时办、随地办;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发查询不动产地理位置信息和状态信息服务程序,实现不动产三维实景查询,掌上了解房屋自然状况。

5.推广使用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按照《永州市不动产登记“无纸化”办理新模式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书、证明和电子材料,预告登记、抵押登记、二手房交易等高频事项全面启用“无纸化”新模式,逐步推进不动产登记“无纸化”新模式全业务流程应用。

()创新服务举措,提升办事便利度。围绕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提升,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服务引领,持续擦亮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名片。

 1.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对照永州市“一件 事一次办”事项目录,探索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一件事一次办”永州样板,重点推行购新房“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试点,将缴税、登记、抵押贷款等多个新房买卖事项实施线上集成办理。

2.积极探索“智慧+不动产登记”。在实现“无纸化”新模式办理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区县可围绕高频事项积极探索“智慧+不动产登记”模式,以提升即办件占比和网办深度。

 3.推进跨域通办。以统一事项标准、统一申办平台、统一业务模式为基础,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跨域通办”。 一是依托 湖南省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通过邮寄等服务实现 跨省通办。二是探索全市通办服务模式,在市县两级登记大厅开通设立“跨域通办”服务窗口,实现市内不动产登记服务事项同标准审批、无差别办理。三是依托“智慧抵押”平台,加强政银合作,深化农商行、公积金试点成效,实现市内我要贷 款“一件事一次办”“智慧办”“跨域办”。

 ()依法降低登记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一是全面启用小微企业“承诺制”,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与小微企业名录库互通共享,对权利人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不动产登记费予以减免。二是搭建全市统一的二手房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免费提供房源核验和信息发布,降低二手房交易信息获取成本。三是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规范贷款购买二手房办事流程,将贷款购买二手房涉及的网签、缴税、登记、抵押贷款及水电气过户等多个事项实施“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降低贷款获取成本。

 ()优化便民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一是为企业开辟绿色通道。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效率”为原则,涉企财产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事项,安排专人帮代办,设立绿色通道即办即结,特殊情况可进行预约及上门服务。 二是全面启用“节假日”办理不动产登记预约制度。针对工作日期间无暇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群众,通过电话、网上(掌上)办事大厅提前预约周末、节假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是对工作时间内已受理未办结的,实行延时服务,确保“让群众只跑一次”。

  ()完善土地管理质量指标。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等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导入不动产登记库,加强对地籍调查成果的空间、属性、房屋平面图等信息统一管理。

 ()建立登记错误赔偿机制。出台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明确适用范围、赔偿条件,购买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四、保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税务局、永州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市场服务中心、国网永州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永州燃气公司为成员单位的市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责任分工。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等高对接北、上、广、深和重庆等标杆城市最新经验做法,根据 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制定《永州市攻坚“登记财产”实施方案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和工作任务,确保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区县根据本方案,制定本区县的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攻坚实施方案。

 ()全力推进攻坚。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对标对表,攻坚克难,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市营商环境评价相关要求,认真研究评价要求和数据采集相关规定,如实填报并配合做好入企调查、主观评价等工作,确保攻坚实效。

  ()加强督导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攻坚方案落实情况一周一调度、一月一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坚持以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不定期开展督查督导,认真评估推进进度及成果,形成评估报告。各成员单位要对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剖析,确实存在客观因素无法达到攻坚目标的,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审议。评估结果反馈相关部门,督促整改提升。在省市营商环境评价中,对影响“登记财产”指标排名,造成被省市通报、排名最后三名的成员单位,报请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予以考核处理,对在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攻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请上级表彰奖励。

 ()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主动发布、解读和宣传相关政策,及时梳理汇总 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攻坚工作创新特色亮点工作,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攻坚成效,进一步维护好我市营商环境良好形象,为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攻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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