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政策 > 纳税 > 上级政策
分享到: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 2024-09-06 10:29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湘医保发〔2024〕36号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研究,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711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0133元,下限为4027元。

本通知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6日     
相关政策
Document
友情链接

主办: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东安县车站路133号  邮编:425900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0746-4239377(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电子邮箱: dadzzw@163.com  湘ICP备16008386号
湘公网安备43112202000005号  网站标识码:4311220001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湖南省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