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工作分工: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负责审计、考核方面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统计、金融、证券、保险、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住房公积金、国防动员、粮食与物资储备、重点项目、消防、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东安发展集团公司、东安水务集团公司。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税务局、县审计局、驻县军事机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安管理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档案馆、县委党史研究室、县人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在县分支机构、各保险公司在县分公司。

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