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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0000001/2021-59188 发文日期: 2020-12-10 发布机构: 东安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禁止采砂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失效 文号 : 东政函〔2020〕26号
东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紫水河、扬江、玉陛源、龙溪河、龙井水、龙合水、石坝水、石期河等河流全流域禁止采砂的通告
  • 2020-12-10 16:44
  • 来源: 东安县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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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紫水河、扬江、玉陛源、龙溪河、龙井水、龙合水、石坝水、石期河等河流全流域禁止采砂的通告


东政函〔202026

 DADR—2020—00011

为有效保护紫水河、扬江、玉陛源、龙溪河、龙井水、龙合水、石坝水、石期河等河流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河道行洪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紫水河、扬江、玉陛源、龙溪河、龙井水、龙合水、石坝水、石期河等河流全面禁止河道采砂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除已编制采砂规划的西涧河、南涧河、紫江河、宥江河、芦洪江等5条河流外,其余紫水河、扬江、玉陛源、龙溪河、龙井水、龙合水、石坝水、石期河等所有其他河流全流域范围内禁止采砂作业行为(防汛应急抢险及河道治理除外)。

二、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干部参与任何与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等有关的活动。对在砂石资源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索贿受贿,充当保护伞的,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乡镇、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盗采,偷运砂石等行为。县公安、水利、采砂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禁止砂石资源非法开采的相关工作,对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检举揭发违法开采、加工、运输、销售砂石资源行为的权利和义务。举报电话:0746-4232329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2012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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