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安县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的政策解读
现将《东安县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的起草相关情况解释如下:
一、《工作方案》起草的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永州市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永政办发〔2022〕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县优质企业上市,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起草的依据和过程
(一)依据:《2022年湖南省金融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湘金监发〔2022〕21号)《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湘政办发〔2022〕2号)、《永州市落实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6年)》(永政办发〔2022〕6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过程:2022年4月,我办开展了《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成立了《工作方案》起草工作组,一是对东安现有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定任务目标进行梳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对草案的整体架构、核心内容等进行讨论,形成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是县相关部门就《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核,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工作方案》。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关部门对《工作方案》无异议。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2022年,东安县新增股改企业1家;新增挂牌企业1家;新增省上市后备企业2家;新增市上市后备企业3家。五年内(2022-2026年),东安县需新增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新增股改企业5家,新增挂牌企业5家,新增省上市后备企业3家,新增市上市后备企业6家。
(二)完善补助政策
根据《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安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10号)文件,鼓励和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并对完成股改的企业进行一定补助,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对在东安实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完成股改、获得股转系统受理、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三个环节,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10万元、30万元。
2.加大企业上市IPO补助。对在东安上市实现IPO的企业,在湖南证监局备案登记、获证监会正式受理、实现IPO且募集资金60%以上用于在东安投资建设项目的,三个环节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20万元、30万元、150万元。
3.建立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奖励机制。(1)企业上市实现IPO,且募集资金60%以上在东安用于项目投资建设的,由县财政按其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2‰对企业高管予以奖励,奖励最高限额为100万元;(2)上市企业引进境内外股权投资资本进行私募股权融资,单次融资额10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由县财政按其单次融资总额的2‰对企业高管予以奖励,单次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3)上市公司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债券等)申请材料获国家证监会受理,且再融资额募集资金60%以上在东安用于项目投资建设的,单次再融资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由县财政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的2‰对企业高管予以奖励,奖励最高限额30万元。
东安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