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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优化营商环境 执法监管有温度
  • 2022-06-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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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永州讯(通讯员 周成林 秦韦华 席卫武)近日,东安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在动态巡查过程当中,发现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地约200平方米用于堆放建材。针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东安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收到《通知书》后,该公司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递交整改保证书,且在规定期限内恢复了土地原状,消除了违法状态。鉴于该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又系首次违法,且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予以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东安县自然资源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示告诫,免予行政处罚。

“疫情之下,企业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困难,非常感谢东安县自然资源局关心企业发展,开展人性化、有温度的执法。“首违不罚”,给了我们这些不小心犯错的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避免了因受到行政处罚而留下“负面记录”和“信用瑕疵”,有效保护了企业的健康成长。今后,我一定要吸取教训,始终做到诚信守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东安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湖南兴发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在收到东安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送达给他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非常感动,一再表示感谢。

近年来,东安县为给企业打造出最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的发展。不仅以“刀刃向内”的决心,狠抓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还持续推进执法理念的转变,积极探索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并重的监管模式。该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上“不跑偏”、“不走样”,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力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无事不扰企”等人性化、有温度的执法方式,通过积极运用行政建议、警示告诫、法制约谈等柔性监管举措,切实给企业提供了更宽松便捷、公平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真正做到为企业松绑减负、纾困解难,让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现如今,东安县的行政执法更加人性化,也越来越有温度,我们企业真真切切感受到了这宽松包容的发展空间所带来的政策红利,我们要珍惜当下优良的营商环境,更应该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努力生产!”疫情期间,芦洪市镇污水处理厂急需建厂房复工复产,但用于建厂房的土地因为历史的原因,涉及到能否合法使用的问题,必须先接受执法处理。为尽快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东安县自然资源局与该企业迅速对接,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快事办、特事特办,在该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很快就完成了相关用地手续,该宗土地也得以合法使用,该企业负责人对东安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上门服务,替企业“解难题”、“通堵点”表示很满意的同时,更对东安县日益优良的营商环境由衷点赞!

“相较于简单粗暴的“一罚了之”、“以罚代管”,有温度、人性化的执法不是“为罚而罚”,而是“有情服务、有力监管”的完美结合。只有通过以良法善治确保一流的营商环境,才能让企业有信心、市场增活力、经济得发展”东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翟平辉表示。

来源:今日永州
作者:周成林 秦韦华 席卫武
编辑:唐珏婵 二审:彭珍琳 三审:朱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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