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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批2026年9月11日)
  • 2026-09-14 17:31
  • 来源: 东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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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2026年9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转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YZ2026

09100002

东安铁合金厂土法烧结矿石,今年九月份开始十天一周期24小时生产,产生废气污染周边,请予以查处。

东安县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县科工局工作人员现场要求周小林、陈艳军、周孟清三人立即对该烧结点位的产品、原料、设备进行清理。

整改情况:2026年9月13日,周小林、陈艳军、周孟清三人已将该烧结点位的产品、原料、设备全部清理干净。

2

D3YZ2026

09100003

东安县芦洪市工业园区锌材料有限公司批建不符,除锌以外还有其他产品生产线,并在雨天偷排污水

东安县

土壤

2026年9月12日,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牵头,组织县科工局、县经开区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

(一)关于“东安县芦洪市工业园区锌材料有限公司批建不符”问题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调阅资料,该公司目前有五条生产线,均在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该公司目前的五条生产线均在批复范围内。

(二)关于“雨天偷排污水”问题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级雨水使用水泵返回除铊设施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经调阅视频资料未发现企业存在废水偷排行为。

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整改情况:无。

3

D3YZ202609100015

反映“东安县花桥镇香井村养猪场粪污直排污染饮用水井”的问题,曾向相关部门和环保部门投诉后,该猪场虽然已被责令关停,但后续对被污染的水井(投诉人反映水井大肠杆菌严重超标)无相应的修复和治理措施,也未对该猪场进行处罚。该来电人员的诉求:1、要求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被污染的饮用水井采取修复和治理措施,保障当地村民饮用水安全。2、要求当地村和镇政府公开公示该饮用水井的检测报告。同时,质疑当地村干部和镇政府领导涉嫌隐瞒水井被污染的问题。3、该来电人员曾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监部门反映过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执法人员文亚成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答复失真,要求纪监部门给予其相应调查处理一事,要求督察组督促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纪监部门及时给到来电人员处理情况的回复。

东安县

2026年9月12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花桥镇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其中“水井被污染问题”属实,其他问题不属实。

1.关于“要求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被污染的饮用水井采取修复和治理措施,保障当地村民饮用水安全”问题核实情况。

该养猪场20266月25日已清栏,现空栏状态。7月15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对该养猪场退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8月12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市级复核,两级检查均确认猪场已退养、无存栏、无排污隐患。

2026年6月2日,花桥镇政府委托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猪场下游3处自流井开展水质检测,结果显示三口井存在总大肠菌群超标情况。

为进一步溯源定性、排除养殖污染因素,2026年8月6日,花桥镇政府再次组织对该养猪场上游、中游、下游水体及水井同步采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上、中、下游水体各项指标基本一致,未检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畜禽养殖特征污染因子,证实该区域总大肠菌群偏高为区域性本底环境问题,并非猪场养殖排污导致,且猪场关停后不存在持续污染问题。

花桥镇政府已于2023年10月全面完成香井村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全村村民统一接入自来水,取水水源点为3#山泉自流井,水质经煮沸可安全饮用,全村群众饮水安全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2.关于“要求当地村和镇政府公开公示该饮用水井的检测报告。同时,质疑当地村干部和镇政府领导涉嫌隐瞒水井被污染的问题”问题核查情况

2026年9月9日,花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当面向信访人告知了检测结果、核查结论,耐心解答群众疑虑,全程沟通公开透明。针对信访人质疑取样过程、不认可检测结果的问题,花桥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场明确同意重新取样,邀请信访人全程参与监督,复检结果出来后将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全面通报、公开公示,信访人当场表示认可。花桥镇政府、香井村两委主动处置、积极回应,不存在隐瞒污染问题、包庇纵容等行为。

3.关于“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执法人员文亚成在执法过程中不作为、答复失真”问题核查情况。

经核查,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执法人员2026年6月至9月,先后5次赴现场调查核实、协调多部门调解2次,全程依法依规开展,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答复失真等问题。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整改情况:

1.清栏退养,彻底消除污染源

2026年6月23日该养猪场已全部清栏,彻底终止养殖活动,从源头消除养殖污染风险。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人员多次回头复核,严防私自复养,目前整改成效稳定。

2.落实水井治理修复,消除水质隐患

针对群众关切的水井总大肠菌群超标问题,花桥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处置。一是对自流水井实施清淤保洁、消杀净化等治理措施,改善水井环境;二是对水井周边区域开展全方位面源污染隐患排查;三是逐户向村民宣讲饮水安全知识,告知村民灌溉水井不能作为饮用水水源,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3.落实复检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已预留复检通道,将重新组织水样采样检测,邀请信访人全程参与现场监督,检测结果出来后第一时间召开村民会议通报,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全程阳光透明,打消群众疑虑。

4

D3YZ202609100016

举报人反映同村文芳军及蔡利民填平自家农田改成永久性建设用地。要求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农田使用,已向乡政府及当地农业部门反映过,但未解决,恳请相关部门调查,问责有关人员。

东安县

生态

2026年9月11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县农业农村局、井头圩镇政府组成联合核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文芳军及蔡利民填平自家农田改成永久性建设用地”问题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文方君与蔡利民于2026年3月份左右擅自占用自家住房门口的农田修建房屋附属设施,拟用作晒场等使用。

关于“要求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农田使用,已向乡政府及当地农业部门反映过,但未解决”问题核实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6年3月份,有群众在网上向县农业农村局和井头圩镇反映了该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和井头圩镇进行了处理,要求文方君与蔡利民恢复土地原状。蔡利民落实了耕种措施,种植了玉米等农作物,文方君未落实耕种措施。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2026年3月17日,井头圩镇镇政府下达了《责令停止整改通知书》要求文方君与蔡利民恢复土地原状。督促文方君与蔡利民按整改通知书的要求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我县已制定整改方案,要求蔡利民和文方君严格按照方案复耕整改。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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