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南客户端7月29日讯(通讯员 邓艳荣 胡弼中)“希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合情、合理的原则,内部问题内部化解,达成调解意见。”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唐毅刚说道,7月20日,东安县劳动争议巡回仲裁庭,在被诉公司会议室,现场庭审刘某诉永州东安县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该案最终达成调解。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东安县人社局推行巡回仲裁行动,入园区、进企业、到基层处理劳动纠纷,设立“巡回仲裁庭”,为劳动者提供便利的维权服务。今年以来,东安县仲裁委采取视频庭审、巡回庭审等方式,办结争议案件36起,有效节省了维权的时间成本和办事成本,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设立‘巡回仲裁庭’,是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一项创新工作。将仲裁庭放在当事人‘家门口’,不仅能让当事人少跑腿,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还能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调解仲裁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对进一步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增强群众信任度起到了积极作用。”东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陈瑶林说。
责编:田文
来源:东安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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