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永州讯(通讯员 何先友)为加强企业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优化燃气行业营商环境,8月22日,东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召开燃气经营管理约谈会,约谈了该县7家瓶装燃气经营企业。
会议首先通报了燃气充装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强调了燃气充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相关知识。会议要求,燃气充装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确保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时发现并消除其操作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做好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燃气充装企业要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禁止充装超期气瓶、翻新改装气瓶、报废气瓶、无产权编号气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规范气瓶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会上还组织学习了《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技术规程》部分章节等安全生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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