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气象局文件
东气发〔2023〕1号
东安县气象局2023年春运气象保障服务实施方案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性天气对春运的影响,确保春运期间人民群众安全、健康、便捷、温馨出行,根据永州市气象局、县政府春运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形式
成立东安县气象局2023年春运气象保障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春运期间气象保障服务的组织协调和本方案的实施管理,组成成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组 长:刘 军
副组长:胡自花
成 员:阚敬田、吕庆添、廖也苹、王晓玲、唐文秀、伍先国
办公室负责春运气象保障服务的相关协调工作以及春运气象保障服务宣传工作,气象台具体负责春运气象服务日常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办公室
负责春运气象保障服务的相关协调工作以及春运气象保障服务宣传工作。
(二)气象台
1.切实加强天气监测,重点做好寒潮、大风、大雾、霾、雪、冰冻和道路结冰等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和预报预警,主动及时向当地春运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报,积极提供趋利避害、防灾减灾的具体措施和对策建议。
2.春运期间,每天制作天气预报并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对外发布。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和永州市气象台发布的《春运气象保障服务专报》,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发布《东安县2023年春运气象保障服务专报》。
3.春运期间保持与春运协调小组办公室联系,遇重大影响天气过程,向值班局领导汇报,同时与市气象台或周边气象台站进行天气会商,必要时与交通、应急、交警、农业、林业等部门开展联合会商,确保全县春运期间气象保障服务零失误。
4.春运期间遇有重大影响天气过程时,制作《重大信息专报》决策服务材料,上报县委、县政府、春运协调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同时加强气象灾害评估,开展有针对性的决策气象服务;及时发布决策气象服务短信。
5.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邮箱、电话、网络、新媒体等渠道发布气象信息,开展针对性服务。
6.加强对观测设备、气象信息网络传输及其设备保障运行状况的监控,确保春运期间气象信息传输畅通。
7.春运结束后,于 2月24日前向永州市气象局业务科和县交通局报送春运气象保障服务工作总结。
三、具体要求
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气象服务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部署,落实岗位职责,完善应急气象服务流程。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服务,加强部门协作与联动,切实做好春运专项气象服务,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主动、及时、准确、优质的气象保障服务。要严格执行各项气象业务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气象业务系统存在的隐患问题,保证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等业务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要加强督促、检查,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局领导,确保春运期间气象保障服务主动、及时、准确。
东安县气象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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