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东安县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工作方案
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牢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强化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政治、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化解债务风险,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组织各部门筹集资金化解债务,做好专项债券申报发行,实施“六个一批”缓释到期债务风险,推进平台公司“关停并转”。化解金融风险,全县金融领域重大风险点得到有序处置,金融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化解地产风险,做好风险项目的信息预警、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化解疫情风险,认真落实“乙类乙管”,突出“保健康、防重症”,最大程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减少疫情影响。化解极端天气引发的风险,“立足防、超前治、科学救”,将极端天气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确保生产生活有序、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任务
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常态化监测预警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券管理和平台公司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通过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加大重大风险隐患处置力度,落实依法处置、舆情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三同步”要求,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防范化解地产风险。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全县房地产市场实施监测评价和考核,改善资产负债状况,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探索长租房市场建设。防范化解疫情风险。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超前做好应对准备,最大限度减小极端气候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具体工作任务详见附件5-1)
三、推进机制
成立东安县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召集人,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金融办)、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责任单位,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协调和调度工作。
附件5-1:东安县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5-1
东安县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
工作事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县财政局总牵头) |
1.严格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
落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执行高风险地区上级财政开工核准制。深化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专项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债务管理工作考核,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纳入县委巡察、绩效考核、审计等重点范围。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
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审计局等相关单位。 |
2.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 |
组织各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优先保障付息,严禁虚假化债和数字化债。落实化债部门责任制。积极开展风险等级“创绿”。 |
县财政局 |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及县发展集团、县水务集团等县属国有企业。 |
|
3.常态化监测预警债务风险。 |
健全常态化债务监测机制,及时开展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发挥政信资源引导作用,运用“六个一批”措施缓释到期债务风险。持续做好债务舆情监测处置工作。 |
县财政局 |
县政府办(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委网信办等单位。 |
|
4.加强政府债券管理。 |
争取财政厅对我县政府债券限额分配支持。聚焦短板领域、重点方向、重大项目,组织县直部门储备债券项目。加快政府债券使用进度,加强专项债券投后管理,探索实施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确保法定债券不出风险。 |
县发改局、 县财政局 |
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城管执法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广体局等相关单位,县发展集团、县水务集团等县属国有企业。 |
|
5.加强平台公司综合治理。 |
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规范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加快推进平台公司“关停并转”。以“两覆盖一纳入两能力”为抓手,推动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
县委财经办 |
县政府办(金融办)、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县发展集团、县水务集团等县属国有企业。 |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县政府办(金融办)总牵头〕 |
1.有效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 |
压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实现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常态化,落实《湖南省农商行重点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行“一行一策”,加快推动高风险机构化险脱困。加大对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声誉风险防范处置的支持力度,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及时处置重大负面舆情,切实防范集中取款、挤兑等流动性风险事件。 |
人民银行东安支行 |
东安农商行债务处置领导小组、省农信联社永州办事处 |
2.全力推进重大案件风险处置。 |
坚持“三统两分”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做好“盛大金禧”等重大案件侦办查处、追赃挽损、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信访维稳、舆情管控等工作,最大程度帮助集资参与人挽回损失,实现“依法稳妥处置风险、严防风险交叉传染、加快处置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 |
东安县盛大金禧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东安县盛大金禧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
坚持点面结合、全面覆盖,分地区、分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尽快摸清风险隐患底数,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全面排查、及早发现、尽快处理,最大程度实现各类风险隐患“清仓见底”,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风险较为集中、案件高发频发、社会危害性大的投融资中介、养老服务、财务管理、投资咨询、理财顾问、私募股权、房地产、网络借贷、交易场所、文化旅游、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排查。 |
县处非办 |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4.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 |
完善行刑衔接和依法打击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动向,对苗头性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打早打小,防止其坐大成势。对陈案大案,坚持打深打透,持续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资金穿透、全力追赃挽损,力争把群众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常态化开展防非处非宣传、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和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工作,严厉打击“一非三贷” “三贷三霸”、违法放贷等非法活动,从重打击以“养老”为幌子从事非法集资犯罪的市场主体和个人。 |
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 |
县扫黑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县政府办(金融办)总牵头〕 |
5.完善非法金融监测预警机制。(已出台相关政策) |
熟练运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拓宽监测预警深度广度,加快构建“风险评估、协同处置、跟踪反馈”工作机制,有效加强各类地方金融风险监测、分析、预警、排查、处置全周期管理,建立举报受理、数据分析、研判定级、预警提醒、联动处置的全链条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治理体系。落实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制度,强化正面激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金融活动线索。 |
县处非办 |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6.持续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 |
进一步强化对“伪金交所”、产权交易所的风险排查和处置,加大对违法违规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的清理力度。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要求,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和处置协调机制。 |
县政府办(金融办) |
县科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广体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东安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 |
|
7.持续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 |
打好网络借贷风险整治收官战,推动P2P风险全面出清。进一步规范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严格控制新设企业和变更登记企业在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财富管理”“财富投资管理”“理财”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字样或者内容。 |
县政府办(金融办) |
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 |
|
三、防范化解地产风险(县住建局总牵头) |
1.狠抓项目提速保质。 |
简化流程、快捷办理项目竣工交付。周调度未全面复工项目,严防“表演式”复工。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强化过程监管和验收管理。 |
县住建局 |
各相关单位 |
2.强化银行配套融资。 |
加强政银企对接,稳定对房地产、建筑业企业的信贷投放。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新增配套融资支持。合理展期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存量融资。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按照房地产融资任务安排,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妥善解决房地产领域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问题和强制停贷问题。 |
县政府办(金融办) |
人民银行东安县支行 |
|
3.做好支持政策落地。 |
出台《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实施方案》和《东安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完善《东安县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确定重点监管额度,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 落实财税〔2022〕41号文件要求,加速落地税收优惠政策。把握查封、扣押、冻结尺度,避免司法行为与“保交楼”政策冲突。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严格落实人民法院保全执行措施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通知》,认真履行预售资金受托管理义务。严格落实保交楼专项借款还款责任,提高资金循环使用率。 |
县住建局 县税务局 |
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金融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东安县支行 |
|
4.优化办证手续流程。 |
对房地产项目及“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通过容缺办证等方式,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5.营造良好稳定环境。 |
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四方见面沟通”机制,防止出现赴省市进京集访群访事件。全面完成第一批、第二批专项借款项目原有预售资金专项审计工作,督促县市区启动资金追缴。依法查处涉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规预售、虚假宣传、挪用抽逃资金、搭伙倒账、扰乱市场正常秩序等问题。 |
县住建局 |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信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 |
|
四、防范化解疫情风险(县卫健委总牵头) |
1.提高老年人疫苗接种率。 |
继续提高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覆盖率,优先采取序贯加强免疫,努力做到“应接尽接”。 |
县卫健局 |
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四、防范化解疫情风险(县卫健委总牵头) |
2.保障药品和检测试剂需求。 |
县级医疗机构按照三个月的日常使用量动态准备新冠病毒感染相关中药、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人口数的15%-20%动态准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中药、对症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酌情增加。 |
县卫健局 |
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医保局 |
3.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 |
重点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配足配齐高流量呼吸治疗仪、呼吸机、ECMO等重症救治设备,改善氧气供应条件。二级以上医院均设置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重症床位和可转换重症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20%。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 |
县卫健局 |
县财政局 |
|
4.优化人群检测策略。 |
对医疗机构收治的符合条件患者、有症状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疫情期间对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在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点,保证居民“愿检尽检”。 |
县卫健局 |
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5.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
实行发热等患者基层首诊负责制,做好新冠病毒感染分级分类诊疗服务,完善医疗救治资源区域协同机制,加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健康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密切监测并指导协助有重症风险的感染者转诊或直接到相应医院接受诊治。县内医疗力量出现较大缺口、医疗服务体系受到较大冲击时,视情向市、省申请医疗力量增援,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 |
县卫健局 |
各相关单位 |
|
6.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
摸清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根据患者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进行分级,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村(社区)协助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 |
县卫健局 |
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四、防范化解疫情风险(县卫健委总牵头) |
7.强化重点机构感染防控。 |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监所等场所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建立完善感染者转运机制、与医疗机构救治绿色通道机制,对感染人员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和就诊患者个人防护指导,强化场所内日常消毒和通风。学校、学前教育机构、大型企业等重点机构,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疫情严重时,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原则上应要求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建立人员轮转机制。 |
县卫健局 |
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8.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
做好农村居民宣教及重点人群健康调查,配足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制氧机等医疗资源。依托县域医共体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村-乡-县重症患者就医转介便捷渠道。按照分区包片的原则,建立健全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乡三级转诊机制。酌情适当控制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和频次。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9.强化疫情监测研判。 |
动态掌握县内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和疫情流行强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综合评估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行情况等,依法动态采取适当的限制聚集性活动和人员流动等措施压制疫情高峰。 |
县卫健局 |
各相关单位 |
|
10.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 |
广泛宣传“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及时完成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疫情严重时,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落实居家自我照护,减少与同住人接触,合理用药,做好健康监测,病情加重及时就诊。 |
县卫健局 |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
11.做好宣传教育。 |
全面客观宣传解读将“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目的和科学依据,充分宣传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 |
县委宣传部 |
县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
|
五、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县应急管理局总牵头) |
1.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修订完善预案方案 |
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本辖区(行业)内的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调查、登记、风险评估,采取安全防范化解措施,按规定及时公布。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较大灾害事故,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2.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信息收集评估及预警系统。加强极端天气会商研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应对建议。健全发布体系,及时发布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到一线岗位和受威胁人群。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
3.保障交通通信通畅。 |
做好极端天气交通保畅准备工作,强化交通疏导和管制,尽最大可能保障交通通畅。保障通信网络运行安全,做好极端天气情况下断网、断电、断路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保障重要通信机房、基站用电安全。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科工局 |
|
4.保障能源稳定供应。 |
加强电力运行调度,提前预判供电缺口,及时启动负荷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确保不发生规模化停电限电。做好煤炭、天然气储备。全力保障极端天气下发电用煤和居民用气需求。 |
县发改局 |
县科工局、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东安分公司等县直相关单位 |
|
5.保障饮用水安全。 |
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保障极端天气下农村饮水和城市供水安全。 |
县水利局 |
县城管执法局、永州市生态环境东安分局 |
|
6.做好农业抗灾减损。 |
加强极端天气下农作物的技术服务,及时做好受灾情影响蔬菜的改种补种工作。加强农业生产防雪抗冻和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加强畜牧水产养殖业越冬管理,保证保湿防冻设施安全有效。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相关单位 |
|
7.防范应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 |
做好极端天气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干旱灾害、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安全生产等重大风险灾害防范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防范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事故。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县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
|
8.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保障。 |
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根据需要建立专业或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专业救援队伍的装备配备和应急保障工作。完善应急物资供应渠道,加强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储备,加强生活生产必需品储备。加强医疗保障能力,提前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准备。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
五、防范化解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县应急管理局总牵头) |
9.做好应急救援救灾工作。 |
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指挥中心功能,完善部门间、军地间协调联动机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并开展应急处置。用好各级应急资源管理和应急救援救助平台,千方百计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安委会、县应急委相关成员单位 |
10.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
有针对性地配备应对极端气候的装备设施,加强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储备。落实地方政府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等相关要求,完善应急物资供应渠道,加强饮用水、食品、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物资储备。加强汽油、柴油储备。 |
县应急管理局 |
县商务局、县发改局、中石化东安分公司、中石油东安分公司 |
|
11.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的稳供。 |
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跨地区调运、动用储备、增加生产等多种手段,增加市场供应。落实“菜篮子”县长负责制。 |
县商务局 |
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工局 |
|
12.加强市场价格监测。 |
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极端气候情况下市场价格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
县发改局 |
县市场监管局 |
|
13.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
做好网络舆情调控,营造应对极端天气、共同防灾减灾良好氛围。 |
县委宣传部 |
县委网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