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备案
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备案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3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34条
三、行使层级:县级
四、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五、办件类型:承诺件
六、服务对象:建设单位、个人
七、受理窗口: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9号窗口
八、实施单位: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受理条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它建设工程。
十、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来源渠道 |
材料形式 |
提交方式 |
1 |
《消防验收备案表》 |
原件 |
1 |
自备 |
PDF扫描件 |
网上上传 |
2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 |
1 |
自备 |
PDF扫描件 |
网上上传 |
3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原件 |
1 |
自备 |
PDF扫描件 |
网上上传 |
十一、表格及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是
(附表)
十二、办理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真实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十四、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五、是否收费:不收费
十六、收费依据:无
十七、咨询方式和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746—4225996
监督投诉电话:0746—4212496
十八、办理流程:
办理过程:
办理过程 |
办理环节 |
办理人员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 |
窗口工作人员 |
1个工作日 |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确定备案还是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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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科室负责人 |
0.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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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经办人 |
2个工作日 |
备案 |
出具备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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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经办人 |
4个工作日 |
熟悉图纸 现场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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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
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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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抽查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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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窗 |
窗口工作人员 |
0.5个工作日 |
|
办结 |
办事现场次数:1次
办理流程图:
十九、办理时间和办理地址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址: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东安县白牙市镇车站路133号)
附表: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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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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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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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R新建 □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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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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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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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 等级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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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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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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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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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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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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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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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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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使用 性质 |
耐火 等级 |
层 数 |
高度 (m) |
长度 (m)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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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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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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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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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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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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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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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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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部位 |
|
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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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面有正文)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二、符合消防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三、工程监理情况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年 月 日 |
四、工程施工情况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 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
五、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 |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施工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流程
及报告填写说明
一、基本流程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如有)成立消防竣工验收查验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验收。
1.建设单位主持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会议。
2.各参建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
3.审阅各参建单位提供的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查验工程实体消防施工质量,确认相关工程质量整改意见已整改到位。
5.如果相关资料及施工质量符合验收要求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意见查验成果意见并签名;如果发现相关资料不齐全或发现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立即启动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择日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意见查验成果意见并签名。
(三)报告填写说明
1.本报告所指消防工程包含各分部分项工程涉及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等相关内容,是建设单位实施消防查验的结果汇总,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在申请消防验收(含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下同)、竣工验收备案一并提交。填写要求内容真实、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2.建设单位委托消防检测机构开展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检查,检测检查报告应当作为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检测,或在消防工程竣工查验时自行完成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则本报告中 “检测机构”一栏由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盖章、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和法律后果。
3.本报告是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依据,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监理和检测单位应充分了解其法律后果。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可填“无”。
5.本报告中的所有表格,栏目或内容不够的可自行增加。
6.各责任主体单位均应在本报告上盖骑缝章。
7.本报告一式六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检测机构、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各持一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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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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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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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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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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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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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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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竣工查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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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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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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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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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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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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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检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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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类别 |
£特殊建设工程 £其他建设工程 |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51号住建部令第十四条) |
□(一)□(二)□(三) □(四) □(五) □(六) □(七)□(八)□(九) □(十) □(十一) □(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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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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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合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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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依法需办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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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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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使用性质 |
耐火等级 |
层 数 |
高度 (m) |
长度 (m)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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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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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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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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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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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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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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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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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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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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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及其他 |
□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外消火栓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 □其他灭火系统 □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 □防烟排烟系统 □消防电梯 □灭火器 □其他 |
二、消防工程竣工查验实施情况
(一)消防查验组人员
查验组组成情况 |
单位 |
参加查验人员(签名) |
专业技术职称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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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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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单位(EPC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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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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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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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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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组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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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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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查验内容及结论
序号 |
查验内容 |
查验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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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
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入口的设置是否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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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电源和水源是否已开通,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发配电机房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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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或者组团公共建筑中单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涉及该单体建筑工程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救援场地和出入口、消防水源和电源、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和发配电机房等公共消防设施是否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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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完整消防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
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检试验报告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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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是否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含纸质和电子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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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已验收合格 |
施工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消防工程竣工报告》,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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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消防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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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是否已单独编制《消防工程监理评估报告》,监理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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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消防设施性能 |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建筑室内外供人员操作或者使用的消防设施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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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性能、功能联调联试等检测内容是否完整、检测是否合格并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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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查验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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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查验单位 |
建设单位 |
工程总承包 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设计单位 |
消防检测 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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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公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