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20年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主管部门: 东安县人民政府
组织单位: 东安县财政局
实施机构: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0月11日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目 录
一、基本概况................................................ 3
(四)部门整体支出制度建设................................................................................... 5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6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6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8
(四)非税收入管理情况.......................................................................................................8
(五)资产管理情况........................................................9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9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10
(二)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15
五、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的评价结果..... 15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5
七、有关建议............................................... 17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恒兴审字[2021]第 号
为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促进财政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迈进,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和《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13号)等文件规定的要求,恒兴弘正会计师事务所受东安县财政局委托,2018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对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采取查阅相关资料、核查账簿、实地勘察、民意调查等方法,按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打分,对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为东安县委党校)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人:胡国晟,地址:东安县白牙市镇建设中路27号,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现有独立核算单位1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动。机关内设机构为5个:办公室、教务室、科研室、总务室、社会教学室。
(二)人员编制
东安县委党校2020年底核定编制人数30名,核定校长1名由县领导兼任,常务副校长1名(正科级),副校长2名(副科级),2020年末在职人员26人,退休人员17人。比上年度增加1人,变动原因是人员调动,属于正常人员异动。
(三)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会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党员干部的培训规划。
3、负责落实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并将执行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学业和表现进行考核考察。
5、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6、负责函授、电大、社会办学等教学过程及学员的管理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部门整体支出制度建设
为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益,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之外,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为提高日常工作效益,提高理论学习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办针对职工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建设、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制度基本规范。
《东安县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的财务收支管理、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资产管理、收入管理等进行了制定。
《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配置与调剂,资产的处置、统计与清查、登记及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都作了规定,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公务接待制度》:主要规范了公务接待的接待原则、接待范围、接待程序、接待标准的程序及要求,制度较为规范。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收支管理》:建立健全收入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有考勤制度、公务卡管理办法、票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制度较为全面。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关于加强教学与科研工作的管理办法》:为切实提高教学、科研、咨询和管理水平,制定了总体目标,完善相关制度,落实保障措施。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一)年初预算与实际收支情况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本年预算总收入421.2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366.27万元,专项经费收入55.00万元;预算总支出421.27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支出421.27万元,收支平衡。
2020年总收入424.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4.44万元,事业收入38.94万元,其它收入1.31万元。基本支出收入369.69万元,专项经费收入5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主要用途: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绩效考核奖及生活补贴、公用经费、一般行政事务管理及其他等,专项支出为培训经费、农村干部学历教育经费、教学科研经费等。
2020年总支出53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401.73万元,专项支出136.51万元。
(二)“三公”经费
2020年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0年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为2.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2020年总支出53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73万元,项目支出136.51万元,
(一)基本支出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基本支出的范围和主要用途包括为维持部门日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020年经费基本支出401.7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基本工资 |
112.16 |
津贴补贴 |
30.26 |
奖金 |
40.00 |
绩效工资 |
53.28 |
社会保障缴费 |
36.66 |
伙食补助费 |
2.95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4.48 |
办公费 |
1.65 |
印刷费 |
1.82 |
差旅费 |
0.96 |
工会经费 |
16.48 |
水电费 |
2.43 |
劳务费 |
0.40 |
邮电费 |
16.18 |
维修(护)费 |
15.08 |
公务接待费 |
2.15 |
购置固定资产 |
3.75 |
其他交通费用 |
0.61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6.99 |
抚恤金 |
5.83 |
救济金 |
6.15 |
租房补贴 |
1.40 |
购房补贴 |
30.00 |
其它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0.06 |
小计 |
401.73 |
(二)项目支出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项目支出的主要用于培训经费。2020年项目支出136.5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培训经费支出 |
136.51 |
小计 |
136.51 |
(三)“三公经费”支出使用和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2020年度加强了财务管理,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三公”经费未超过预算。
2020年度的“三公”经费中,未列支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1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2.15万元。
2019年度的“三公”经费中,未列支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17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共2.17元。
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下降0.92%。
(四)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20年度的非税收入计划完成65万元,实际完成28.98万元,完成率为44.58%。
(五)资产管理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1、资产:货币资金52.22元,财政应返还额度7,643.93元,其他应收款846,343.71元,固定资产净值10,337,808.34元,资产合计11,191,848.20元。
2、负债:应缴财政款352.00元,其他应付款365,360.42元,负债合计365,712.42元。
3、净资产:累计盈余10,826,135.78元,净资产合计11,191,848.20元。
以上资产负债数据,货币资金52.22元长期未使用,应存入财政专户中。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总体部门绩效目标: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各类党员干部培训及负责函授、电大、社会办学等教学过程及学员的管理工作。
2020年,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党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根据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状况的概述和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经济效益评价
1. 本年预算配置控制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编制内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控制率≦100%。
2. 预算执行控制较不理想。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及专项经费均超出财政预算收入;“三公”经费未超出预算收入;培训费支出超出预算, 2020年非税收入计划65万元,实际完成28.98万元,未完成计划,本年部门预算未进行预算相关事项的调整。
3.预算管理方面需加强,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仍需进一步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
(1)对于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凡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100%。
(2)管理制度需强化。我们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按照县委出台的五项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改完善了《党校财务管理制度》《党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公务接待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考勤制度》等工作制度,需完善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资金使用管理需逐步加强。单位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应及时结算、结清,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应及时清理与合并,费用开支有标准、有预算。所有支出均通过我单位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办理。
(4)部门预算收支严格按年初部门预算方案执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公开。
4.资产管理方面较不理想,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未定期进行盘点和资产清理。
(二)效率性评价和有效性评价
2020年县委党校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市委党校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结合党校的职能,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列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的主要内容,进行组织学习研讨。通过学习,使教职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
2.加强干部理论教育培训工作。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切实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论述,同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列为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2020年,所有主体班培训课程设置中,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专题占培训课程70%以上。通过培训,使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得到了提高,增强了核心意识。
3.认真组织理论宣讲。我校认真做好理论宣传工作,组织5名教师参加全县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讲话精神宣讲团,已完成17个乡镇场的宣讲任务,下一步还将到40个县直单位进行宣讲。
4.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我校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充分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的作用,坚持“四个纳入”“四种责任”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今年共开展两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判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梳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意识和主动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二)努力完成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020年,根据我县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我校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突出重点,落实好干部培训各项工作。截止12月18日,我校与县委组织部密切配合,已举办4期中体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1期,52人参训;科级干部培训班2期,91人参训;妇女干部培训班1期,47人参训。此外还举办了村两委干部集中轮训班培训班3期,培训农村两委干部377人次;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班1期,培训干部50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127人参训;县直单位和“两新”组织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90人参训,共培训834人次,基本完成了年度培训工作任务。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科研咨政工作上新台阶
2020年,我校坚持教学立校、科研兴校的理念,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适应干部培训工作需要。
1.加强师资培训工作。2020年,我校安排教师到省委党校学习2人次,安排教师到市委党校学习2人次,安排1名教师参加培养全市党员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活动,还通过“传帮带”方式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培养。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使教师拓宽了视野,增加了教学的信息量,改进了教学方法,提高了教学质量,增强了教学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开展教学大练兵。为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我校要求每个教师至少要准备好一个专题的备课,在今年4月举行了全校教学大比武,共10名中青年教师参加比赛,经过评选,2020年我校有2位教师的新课选入主体班课程的教学。有4位教师推荐全市党员干部培训师资库,1名教师推荐为全省党员干部优秀教师。
3.科研咨政课题研究取得重大进展。为充分发挥党校智库作用,2020年我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科研咨政课题研究,共完成调研论文10篇,其中论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东安县乡村产业振兴》和《“一体两翼三动力”走出旅游扶贫新路径——东安县旅游扶贫调研思考》分别荣获全省党校系统理论会一等奖和二等奖,省级课题《永州市文化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的路径选择及其政策支持研究》成功立项。
(四)狠抓精准脱贫帮扶工作
2020年是脱贫摘帽攻坚的关键一年。我校把精准脱帮扶工作作为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了分管领导,向联系村舜皇村派驻村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名。我校作为牵头单位,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了冰箱、棉被、蚊帐等驻村生活用品,还为村里加装了5盏路灯,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能按照要求坚守岗位,正常开展各项工作。我校帮扶干部能按照驻村第一书记的要求,进村入户做好帮扶工作及入户开展2020年贫困对象情况大排查工作,力争“应纳尽纳”、“不漏一户”。今年我校被推荐为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优秀单位。
(三)资产管理评价
为更好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控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固定资产管理规定》。2020年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固定资产净值10,337,808.34元,2020年购入油烟净化器、保密柜、蒸汽柜固定资产价值37,492.09元,会计核算较规范,每月进行了计提折旧,需加强资产盘点工作,闲置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尽快解决。
(四)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
2020年中国共产党东安县委员会党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党校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革重组为契机,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认真履职、踏实干事,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满意度调查为良好。
五、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的评价结果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执行、资金使用、监管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专项进行了综合评价,形成绩效综合评价结论。本次绩效评价得分86分。
六、存在的问题
(1)培训经费需按培训内容记账,清晰明了各类培训是否在预算内,是否超支,另培训费科目内有2020年7月7#凭证付招待费506.00元、2020年11月31#凭证付招待费2,200.00元,2020年11月32#凭证付招待费2,599.00元,此培训费明细下招待费应调整明细记入公务接待费科目下。
(2)货币资金有现金52.22元,长期未使用,应存入财政核算账户。
(3)固定资产未进行定期清查与盘点。
(4)2020年7月8#凭证,支付扶贫车费3031元,附件未提供租车明细。
(5)凭证整理与装订不规范, 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的顺序应与记账凭证所记载的内容顺序一致。
(6)2020年12月5#凭证,付建设器材维修费4000元,记账科目有误,误记入因公出国费用,应维修费。
(7)其他应收款-王平辉余额2083元,长期未收回,其他应收款-紫水新城余额27000元,长期未清理,其他应收款-张艳梅49210元,长期未收回,另其他应收款-国库集中支付与其他应付款-国库集中支付需重分类。
(8)2020年11月29#凭证,购食堂蒸汽柜3571.60元,附件无申请单及批准文件。
(9)2020年11月25#凭证,付20年农大教材款41512.00元,附件未附教材清单明细及相关审批文件。
(10)2020年7月3#凭证,付办公用品3888元,发票名称不完整。
(11)2020年11月16#凭证,支付扶贫款2009元,其中购冰箱一台,无签收单,未附批件。
(12)2020年11月31#凭证,支付矿泉水5130元,未附送货单及明细清单。
七、有关建议
1、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始凭证的管理、审核,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维护财务工作的严肃性。
2、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认真督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掌握各部门、各科室工作进展,了解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3.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