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2020年度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东安县人民政府
组织单位: 东安县财政局
实施机构: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
2021年10月21日
目录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 2 -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 3 -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 8 -
报告附件: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对重金属污染治理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立足我县实际情况,优化并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努力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长效机制,不断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要。
预算支出政策背景、目的及依据:为全面做好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确保到2020年底如期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切实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9〕68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020年省级财政奖补方案〉的通知》(湘财农〔2020〕10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生态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0〕24号)和《永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永农联〔2020〕8号)等文件精神,扛起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切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和保障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生活需要。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主要为省级财政奖补,根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工作要求,完成省下达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任务是52607亩,其中安全利用面积为52541.02亩,对轻中度污染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支持采取品种替代、淹水管理、撒施石灰、深翻耕、增施有机肥等安全利用措施,或实施稻鱼综合种养模式;严格管控区面积65.98亩,对重度污染耕地按每亩3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采取严格管控措施、开展种植结构调整予以支持。
按照湖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020年省级财政奖补方案,我县省级奖补资金为527.39万元,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2020年我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用的是第三方公司治理,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中标单位为湖南新九方耕地修复技术有限公司,采取在轻度污染耕地采用“水分管理+叶面阻控剂”或水分管理、在中度污染耕地采用“低镉种子+水分管理+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生石灰”的技术模式实施安全利用,共完成面积52612.50亩,其中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52546.52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治理工作65.98亩。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20年东安县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评价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为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1、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
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2、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文件
主要包括湖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0年省级财政奖补方案及《东安县财政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部门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编制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报告和数据统计汇总表以及其他相关财政资金管理文件及法律法规等。
3、部门单位自查材料
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提交的自查自评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
4、其他涉及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
(三)选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湖南省财政厅制定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参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组织单位和实施机构根据项目的个性特征,制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专项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和《基础数据表》。
本次绩效评价技术方法采用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法主要包括:收集审核资料,比对指标文件和计划文件所下达的项目内容、资金预算与实际实施情况,实地勘察,问卷调查和听取情况介绍等。
2020年实际收到省级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527.39万元。本次绩效评价资金527.39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我们向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取得了专项资金的相关资料,具体包括受污染耕地的奖补方案,第三方服务公司的中标文件,受污染耕地的治理情况明细及支付明细等。
根据《东安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10号)等文件要求,我所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从2021年9月22日起,派出专项资金检查小组,对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评价。
检查小组采取座谈会的方式听取被评价单位关于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在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现场查看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后,发放调查问卷对各项目单位进行分析评价,由被评价单位对照评分表作出自评分,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评分。通过获得东安县农业农村局上报的绩效评价情况,并结合现场评价情况,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对评价对象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汇总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共审查、核实了涉及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527.39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527.39万元的100.00%。
我们对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指标文件、计划文件所下达的项目内容、资金预算与实际实施的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对其中差异进行了分析。
同时,我们抽取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部分申请档案,进行了实地勘察,走访了当地群众,听取了村干部的情况介绍。本次绩效评价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在农户中的了解程度、实施的公开情况、实施后的农户受益情况、项目实施及满意度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
三、预算支出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2020年度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有序完成,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规定。通过第三方湖南省新九方耕地修复技术有限公司对受污染耕地的治理,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局办公厅湘农办函[2020]216号文件:关于2020年湖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区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稻谷样品检测结果进行分析,2020年东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稻谷样品镉检测情况为:晚稻稻谷取样50个,合格数49个,合格率98%。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对中稻稻谷抽样45个,合格数43个,合格率95.56%。总体实现2020年安全利用耕地安全利用目标91%以上。
根据《2020年东安县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项一级指标和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6项二级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
我们认为,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省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6分。(详见附件3)。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切实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风险可控制、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原则,开展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六改”农艺措施(即改良酸性土壤、改革施肥技术、改善灌溉方式、改进耕种措施、改变越冬状况、改选适宜品种);对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农户自愿”的原则,鼓励经营主体根据区位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改种对目标污染物(如汞、砷、铅、铬等)不敏感的高效作物,制定了可行的《东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和《东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项目单位基本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定。能够按规定组织政府采购完成项目实施。按要求开展了项目招投标,委托中标单位实施,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的组织实施。
根据实际,我县选用第三方公司进行治理工作,采用招投标方式进行,湖南新九方耕地修复技术有限公司中标(政府采购编号:东财购计【2020】016号)中标金额:伍佰肆拾伍万叁仟捌佰玖拾壹元整,此公司从事多年受污染耕地治理项目建设,从治理方式、项目管理、技术措施落实、资料整理、项目验收等方面有一套成熟的流程和规程,减少了工作量,做好技术培训,监督第三方各项措施的落实及质量监管。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为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资金管理,被评价单位从源头上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高效率。一是加强领导,增强责任制意识,落实管理责任,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二是加强资金的支出管理,坚持“专项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抽查单位的结果显示,项目能够按计划组织和施工。各抽查单位尽职尽责,依法依规进行项目管理和落实项目资金使用。
1、预算资金执行率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资金通知,湘财农指【2020】35号文下达421.91万元,湘财农指【2020】109号文下达105.48万元,共收到省级资金527.39万元,实际支付资金210.00万元,结余资金317.3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39.82%。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面积完成情况
东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际完成面积为52612.5亩,其中52546.52亩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其中包含6061.97亩集中推进区)、65.98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治理工作任务。采取在轻度污染耕地采用“水分管理+叶面阻控剂”或“水分管理”、在中度污染耕地采用“低镉种子+水分管理+土壤调理剂+叶面阻控剂+生石灰”的技术模式实施安全利用,东安县采取公司招标形式,由湖南新九方耕地修复技术有限公司中标52607亩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通过核查实施企业的安全利用点位核查调查及相关台账,2020年东安县的实际完成修复面积大于中标面积,安全利用任务全部完成。
2、修复技术措施总体及单位到位情况
①低镉种子应用 2020年,第三方承包企业共采购水稻低镉积累品种12122公斤。采购的低镉品种有:深成959、两优336、品湘菲优8118、隆香优130、H优518、晶两优华占采用随机抽取调理方法,综合对村组基层干部和农户的人员访谈,东安县低镉水稻种子全部落实到户、到田块。
②优化水分管理措施实施情况 2020年东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优化水分管理技术措施,严格按照《镉污染稻田安全利用 田间水分管理技术(HNZ143-2017)》要求实施。公司安排了水分管理员对项目区域进行统一灌溉管理,落实责任制度。东安县优化水分管理技术措施到位率为100%。
③施用生石灰,东安县撒施生石灰集中在8月和9月,东安县共采购生石灰共531吨,实施完成面积6061.97亩,平均每亩87.6公斤。
④施用叶面阻控剂。东安县叶面阻控剂喷施时间集中在8月至9月,东安县安全利用项目采购叶面阻控剂11.95吨,分两次撒施,平均每亩用0.48公斤,实施面积12441.32亩。
⑤施用土壤调理剂。东安县土壤调理剂撒施时间集中在8月至9月,东安县安全利用项目采购撒施土壤调理剂909.3吨,平均每亩用150公斤,实施面积6061.97亩。
⑥修复措施整体到位情况。2020年8-9月开展的物资撒施现场调研,显示措施整体到位率为100%。2020年优化水分管理现场调研,措施整体到位率100%。2020年12月调查,措施整体到位率100%。
3、台账核查
经核实台账,东安县安全利用所用产品,包括:低镉水稻种子、生石灰、土壤调理剂及叶面阻控剂,其来源、品种品质、实际用量等与投标文件及合同一致。
4、监测采样情况
东安县严格按照湖南省《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效果调查监测2020年实施方案》的 要求布设点位,稻谷样品共采集95个,其中:中稻45个,晚稻50个。东安县设置监测点位符合规程、样品采集合规、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稻谷样品检测结果及达标率
本次统计结果将分县市区进行早稻、一季稻(中稻)、晚稻的稻谷镉达标率和超标率进行统计,此次稻谷中污染物限量指标参照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稻谷中镉的限量为0.2MG/KG。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局办公厅湘农办函{2020}216号文件:关于2020年湖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稻谷样品检测结果进行分析,2020年东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稻谷样品镉检测情况为:晚稻稻谷取样50个,合格数49个,合格率98%,东安县农业农村局对中稻稻谷抽样45个,合格数43个,合格率95.56%,结合耕地图斑进行加权计算,全县2020年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
(四)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1、生态效益
村组干部及村民普遍认为受污染耕地治理没有对耕地质量和粮食产量产生不良影响,没有发生二次污染情况。
2、社会效益
根据对基层干部和农户进行访谈结果,基层干部和农户对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了解程度均较高。在基层责任单位(负责人)项目跟进、问题解决是否及时、到位问题上,农户均表示非常满意,对治理工作公示程度、宣传、工作监督等方面,满意度较高,当地群众对“VIP+N”修复技术有了较全面的认识,为以后的耕地安全利用提供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3、经济效益
根据农户反应结果,绝大部分地方稻谷产量比往年和周边地区高,部分地区农户反映,因为施用土壤调理剂等,产量有所提升,且减少化肥施用量,生产成本有所降低。
五、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东安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已顺利完成,但截止2021年9月22日,支付210万元,尚有317.39万元未支付。
(二)项目账务方面
未单独设置专项项目账,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项目管理方面
未订制各项项目制度,应强化项目规范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有序高效执行项目推进工作程序,有效保障项目进度。
六、有关建议
农业农村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耕地污染防治纳入当年重点工作之中,创新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资源,加强工作调度,明确责任分工,定期总结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取得成效。
要综合分析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区域代表性,比选形成一批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安全利用适用技术,编制发布技术规范。各地要因地制宜选择可适用技术模式,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技术指导。
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深入开展耕地污染防治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土壤防治的良好氛围。
报告附件:
恒信弘正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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