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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5-10-14 09:54
名称: 关于《永州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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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外经科 发布时间: 2025-10-14 09:54 字号:


一、背景、目的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以及湖南省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通过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对外贸易等领域的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增强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通过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投资吸引力,助力本地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升永州开放型经济的整体水平。我局商市商务局拟定了《永州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章、十六条。主要包括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方式和条件、分配和使用、管理和监督、有效期和政策调整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共3条。主要内容为:一是办法制定的政策依据;二是本办法所称永州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是指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以及统筹上级下达相关的、专项用于促进永州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资金。;三是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原则;四是财政部门和商务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二章为支持范围、方式和条件,共6条。主要内容为:一是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商贸流通、对外经济合作、对非经贸合作、市委市政府决定的有利于促进我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其他事项;二是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对外经贸合作等根据具体内容和要求分别制定资金使用方案;三是专项资金实行项目法分配;四是专项资金不得使用的支出范围;五是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需具备的条件;六是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资金支持。

第三章为资金分配和使用,共3条。主要内容为:市商务局与财政局拟定年度资金使用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发布申报通知。项目单位通过属地商务、财政部门逐级申报。市级组织专家或第三方评审申报项目,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按预算程序下达资金。

第四章为管理和监督,共2条。主要内容为:一是绩效自评与监督;二是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接受外部监督;

第五章附则,共1条,主要内容为:文件的有效期和政策调整。

 相关政策:永州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