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汇编
编 辑 说 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为方便工作需要,规范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财政局将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文件汇编成册,组织力量研究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个性指标体系,在充分借鉴省市先进地区绩效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绩效目标填报指标模块,供全市各级财政和预算部门学习参考。本次编辑的《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汇编》分为制度篇与操作篇。第一部分制度篇。编录中央、省、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文件,涵盖社保基金、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专项债券等。第二部分操作篇。按照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的思路,采取分期整理,分批采编入库,涉密资金暂不录入指标库。各预算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各行业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具体对象,灵活选取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特征的指标。
由于编辑水平和时间有限,书中难免有纰漏和不足,敬请批评指正。
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