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3/2018-07463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29 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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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收回2014—2016年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结余资金的通知
永财农指〔2017〕102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收回2014—2016年重金属
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结余资金的通知
冷水滩区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对我省2014—2016年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资金结余结转情况进行清查处理的通知》(湘财农〔2017〕10号)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收回2014—2016年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结余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7〕211号)等文件文件精神,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你区2014—2016年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结余资金421万元予以收回,具体项目为2015年施用石灰、增施商品有机肥、种植绿肥、喷施页面有机肥、VIP示范、技术指导和督促、种子补贴等结余243.75万元;2016年施用石灰、深翻耕、优化水分管理、喷施页面阻控剂、检测采样等结余177.25万元。支出功能科目为“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经济科目为“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做好指标调账等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永州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