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019-09757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29 12:01 |
| 名称: | |||
| 文号 : | 永财党组﹝2019﹞13号 | ||
关于奉花娥等同志聘任的通知
永财党组﹝2019﹞13号
关于奉花娥等同志聘任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奉花娥聘任为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试用期一年);
李先群聘任为永州市财政招待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元聘任为永州市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中心八级管理职员;
覃丽坚聘任为永州市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中心八级管理职员;
李淑君聘任为永州市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中心八级管理职员;
李凤玲聘任为永州市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中心八级管理职员;
胡高明聘任为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八级管理职员;
刘开勋聘任为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八级管理职员;
甘萍聘任为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八级管理职员;
唐渊竣聘任为永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八级管理职员;
何佩佩聘任为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永州分校八级管理职员;
刘钊颖聘任为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八级管理职员;
钱和平聘任为永州市财政招待所八级管理职员;
刘满宏聘任为永州市财政招待所八级管理职员。
以上人员聘期为3年,自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4月28日止。
中共永州市财政局党组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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