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清算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
永财外指〔2023〕10号
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有关制度机制的通知》(湘商建〔2023〕5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3〕6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在市区两级初步验收的基础上,省级组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了验收复核。根据验收结果,现清算收回未通过验收复核的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项目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相应列入你区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
二、请你们根据省级核准的项目补助资金额度,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专款专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永州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清算表
永州市本级及市辖区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清算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