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的通知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预拨2024年县域商业
建设行动资金的通知
永财外指〔2023〕8号
零陵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32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的通知》(湘财外指〔2023〕57号)精神,现预拨你区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140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相应列你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科目“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7对企业补助”。
请按照“先验收,后补助”的原则管理资金,待项目完成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后,再将相关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切实提高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并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附件:2024年永州市本级及市辖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预拨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