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永财农指〔2021〕11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
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21〕30号),现下达你区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资金使用方向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补助资金列2021年支出功能科目“2130105农垦运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99其他支出”。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6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强财政奖补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湖南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
湖南省农垦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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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实施主体 |
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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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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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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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管理区 |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 |
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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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 |
冷水滩园艺场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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