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移民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永财农指〔2021〕7号
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移民工作
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永州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零陵区财政局、冷水滩区财政局、金洞管理区财政局、回龙圩管理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移民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21〕13号),经与永州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共同研究,现下达你单位(区)2021年度移民工作经费补助资金 元,此款项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2商品和服务支出”。请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移民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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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移民工作经费补助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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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分配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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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库区移民事务中心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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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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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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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洞管理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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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龙圩管理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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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 |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