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资金的通知
永财预〔2021〕55 号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
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市县)的通知》(湘财预〔2021〕80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资金 万元,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具体金额、项目、功能科目、政府预算科目见附件。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资金实行参照直达管理,标识为“02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楚、流向明确。
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资金
分配表
2、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资金
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4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