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永州市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政府预算公开报告目录
一、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二)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三)市属非行政区预算收支情况
(四)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二、积极财政政策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落实情况
(一)在增财力培后劲上坚决有力
(二)在减负担稳大盘上积极有为
(三)在调结构保民生上平稳有序
(四)在防风险守底线上可控有效
(五)在推改革提效能上创新有方
三、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收入预计
(二)市本级预算
(三)市属非行政区预算草案
(四)市级主要支出政策
四、完成2023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五、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永州市本级预算公开说明目录
1.2023年永州市市本级及所辖区转移支付情况说明(分地区、分项目)
2.永州市本级举借债务情况说明及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3.2023年永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2023年永州市预算公开报表
表一: 2023年永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表二: 2023年永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 2023年永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表四: 2023年永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五: 2023年永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表六: 2023年永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表七: 2023年永州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表(分地区分项目)
表八: 2023年永州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九: 2023年永州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十: 2023年永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十一: 2023年永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十二: 2023年永州市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表十三: 2023年永州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表十四: 2023年永州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十五: 2023年永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表十六: 2023年永州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十七: 2023年永州市级国有资本经营转移支付预算表
表十八: 2023年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十九: 2023年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 2023年永州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表二十一: 2023年永州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二: 2023年永州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二十三: 截至2022年底永州市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二十四: 截至2022年底永州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2023年永州市本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关于永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28日在永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群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2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02亿元(预计数,下同),增长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5亿元,增长4.8%。全市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二)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26.13亿元)的100%,增长6.16%。其中,地方税收完成16.53亿元,同比增长9.66%;非税收入完成9.6亿元,同比增长0.62%,非税占比同比下降2.02个百分点。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42亿元,为调整预算数(58.22亿元)的95.2%,比上年实际支出数51.23亿元增长8.18%。目前,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要改革、重点民生实事支出保障到位,教育、科技、文体传媒、社保、卫生健康、城乡社区、农林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由于年度财政收支尚未完结及上级补助、上解支出等财政结算对账工作尚未启动,初步预计,市本级可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5.49亿元,为调整预算(94.77亿元)的90.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82.52亿元、为调整预算(91.42亿元)的90.3%,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97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4亿元,污水处理费收入0.6亿元。上年结余1.03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为86.52亿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36万元,为年初预算(36万元)的100%;支出预计完成 36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73.295亿元(为年初预算72.87亿元的100.6%),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0.445亿元(为年初预算70.86亿元的99.4%)。基金当年结余2.85亿元,累计结余72.19亿元。
上述“四本”预算的收支数均为预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我们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市属非行政区预算收支情况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2022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分别完成54,475万元、6,298万元、6,620万元,为预算的100%、100%、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分别完成49,800万元、42,698万元、29,763万元。均实现收支平衡。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分别完成39.26亿元、1,780万元、2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分别完成39.06亿元、6,213万元、2,562万元。均实现收支平衡。
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2022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分别完成2,132.83万元、4,642万元、1,161.56万元;社保基金支出预计分别完成1,724.78万元、4,836万元、843.85万元。均实现收支平衡。
(四)全市政府债务情况
省核定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总限额764.51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126.83亿元(一般债券限额20.52亿元,专项债券限额106.31亿元)。根据上述限额,全年新增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26.69亿元(含新增一般债券20.3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6.31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757.51亿元,控制在上级核定的债务限额以内。
其中,省下达市级(含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永州经开区)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38.53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务4.18亿元、专项债务34.35亿元。截至2022年底,市级政府债务总限额216.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68.9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7.57亿元。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4.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6.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7.57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以内。
二、积极财政政策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落实情况
一年来,全市财政系统坚持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狠抓开源节流,深化财税改革,增强综合实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以自身的确定性举措,推动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受经济压力最为严峻阶段的考验后,全市财政运行整体平稳有序,过程极具挑战,成绩来之不易。
(一)在增财力培后劲上坚决有力。预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7%,圆满完成年初预期目标。江华县、蓝山县地方收入规模跨越10亿元台阶。全市地方税收109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地方收入、地方税收的增幅均排全省中上游水平。除冷水滩区外,市本级和其余县市区地方税收收入实现正增长。严格落实省关于严控非税收入规模的有关要求,全市收入质量排全省中上游水平。坚持“锻长板”“补短板”,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企业,稳步推进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着力创建“五好”园区,持续有序开展财源建设。全口径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83.6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13%。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资源税增幅均在50%以上。永州经开区地方税收同比增长50%以上。探索推进“三改”(多改一、僵改活、宽改严),市域统筹推进风光新能源开发和矿产(砂石)资源改革,大力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国有“三资”,为产业税收持续稳定增长提供支撑。全市取得清查处置收益、融资收益共计132.2亿元,其中已上缴国库99.56亿元;收回闲置、低效资金14.77亿元。
(二)在减负担稳大盘上积极有为。强力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助力稳增长政策显效发力。预计,全年办理留抵退税20.2亿元、惠及企业1500余户,新增减税降费9.8亿元、惠及纳税人缴费人12.2万人次,为市场主体“纾困增效”的力度空前。储备政府专项债券项目280个,全年累计发行新增专项债106.31亿元(含结存限额14.89亿元),优先支持续建、在建和条件成熟的新建项目77个,支出进度达99%,撬动项目总投资449.9亿元。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降费,放大金融杠杆撬动效应,全市新增担保贷款31.4亿元(含农担6.1亿元),在保余额达到40.25亿元。全市政策性农业险种达到25个,保费规模5.6亿元,为农户提供风险保障253亿元,其中7个产粮大县全部实施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及时兑付贴息资金,支持市本级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00余万元。衔接中央财政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备选项目21个。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其中限额以下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直购完成12.86亿元,限额以上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完成4.01亿元,面向小微企业提高价格扣除比例完成14.78亿元。全市按规定减免国有房屋租金3247万元,惠及2105户市场主体。市本级及所辖区争取上级制造强省、军民融合、中小企业发展、技改税收增量奖补等专项4600余万元,有力扶持企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督促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4300余万元。
(三)在调结构保民生上平稳有序。进一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落实省政府关于财政“减收要减支”要求,更加注重资金使用提质增效,聚焦保障科技、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文旅体、卫生健康、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领域。全市民生支出占比稳定保持在75%以上。众筹建成市方舱医院,支持有力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和特大旱灾、森林火灾及暴雨洪涝等严重冲击。普惠性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提高100元,支持市属医院创建国家级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困难群体兜底帮扶,养老和失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办实事成效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大会表扬。整合专项债、中省预算内资金和自身财力,重点支持永州陆港、湘江西路、湘江东路、城区供水提质改造、农副产品智慧冷链商贸产业园等一批具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的项目建设。强化财政乡村振兴政策供给和投入保障,牢牢守住了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争取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3.58亿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兑现中心城区进城农民购房补贴余款。出台坚持过紧日子7条措施,市本级办公经费标准再压减20%,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13.1%。
(四)在防风险守底线上可控有效。推动完善隐性债务风险化解长效机制。全市隐性债务累计化解1/3,其中市本级完成报中央备案的化债任务140%左右。按时足额偿付政府一般债券本息,平滑缓释到期债务60多亿,8%以上存量高息债务全部清零,未出现债务舆情和刚兑产品爆雷等风险事件。积极稳妥开展违规举债和虚假化债自查自纠,科学精准问责。坚持做“真PPP”,对PPP项目不合规条款加以整改。以“两覆盖一纳入两能力”为抓手,新注入平台公司资产资源价值96.5亿元,纯市场化运营公司设立运作取得实效,市属平台公司公开市场主体信用评级AA+破零。今年9月,在全省清理盘活国有“三资”工作会上,我市以“筑牢债务风险防控底线”为题作经验介绍。认真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政策新规,严格资金来源评估论证,严控中心城区工程超概算。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0亿元,强化日常监控和指导督促,库款保障安全有序,确保了基层“三保”有效保障。
(五)在推改革提效能上创新有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部分举措在全省财政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市本级完善财政资金统筹办法,严格落实部门预算管理责任,实行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放管理改革,大力清理代管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盘活低效资金4400万元,回收“趴账”资金9300万元;市“两办”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对2021年已实施的23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2022年预算安排的13个项目实施重点绩效监控,开展专项债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通过预算调减、专项核减等方式节约财政资金近1亿元;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改革、“三公”经费自查自纠,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行为,优化信息化项目建设模式,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审减4.53亿元资金,推动加强节约型政府建设。国库暂付款余额管控严格,存量清理成效明显。参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9项系统整合试点,非税收入电子缴款书全辖试运行上线提前实现,所辖3个“小区”一体化系统全面准时上线,乡镇基本信息报表编制填报试点高效完成,自主创新的工资统发系统整合试运行成功,预算管理一体化应用成效稳步提升。深入开展七大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开展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资产出租收入收缴、社保基金、医保基金、涉粮问题、预决算公开、代理记账机构执业等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完成公务员工资津补贴规范、“互联网+监管”民生资金目录及政策库清理,推动政策落实、财务规范管理。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截至目前直达资金指标总量为130.87亿元,分配进度、支出进度分别为98.8%、91.2%。完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度,争取省再担保投资入股2000万元。建立向同级人大报告政府债务制度,健全全口径国有资产、预算绩效等工作报告机制。成功创建省级“标兵财政所”5个、“示范财政所”8个。出台县区财政管理工作评估办法,市县一体推进真抓实干、勇夺激励。
总的来看,随着中央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全面落实、我市“三区两城”建设深入推进,全市财政应变克难,以稳应变、以进固稳。但各种不确定、不稳定、超预期因素叠加影响,财政运行面临的两难多难的风险明显增多:税收结构不优,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呈现负增长,财政收入“质升量增”压力较大;事权下沉、民生保障、乡村振兴、一般债务付息、PPP项目政府付费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一般债券的增量极为有限,全市财政收支矛盾日渐尖锐,部分县区库款保障捉襟见肘,财政“紧运行”和预算“紧平衡”状态明显;化债的财力、资产和特殊政策空间十分有限,隐性债务的防控风险较大。同时,一些地方还存在财经纪律有而不刚、财政监督威而不严、资产资源管理基础工作未做实、融资担保公司代偿压力增大等问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正在采取措施努力克服、逐步解决,今后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三、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时代新征程永州发展的关键一年。当前,“两个统筹”面临新的战略阶段、战略机遇、战略要求,财税经济运行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但明年经济运行有望恢复回稳,市县财政稳中向好的态势不会改变。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3年我市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牢牢锚定在全省版图中增加永州分量的目标,支持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支持推进“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和“向南向海向外”开放发展,勇于识变应变求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为加快建设“三区两城”、着力构建“一核两轴三圈”区域经济格局、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永州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实保障。
遵循上述总要求,确定2023年度预算编制原则:一是坚持开源节流、加力提效。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效率,增强财政调控力、撬动力、保障能力,尽力促进财政“蛋糕”做大做优、切好分好、管好用好;二是突出保障重点、服务大局。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项目预算编制,先定政策、后定资金,突出我市重大战略、重点工作财力保障,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着力推动动能进、质量进、民生进;三是注重防范风险、守住底线。落实主体主责,坚持收入预算要实、支出预算要准、支出顺序要严、预算范围要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确保经济稳、疫情稳、大局稳。
按照上述总要求和编制原则,结合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2023年预算编制情况如下:
(一)全市财政收入预计。推动全市财政收入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8%的增幅安排,非税占比水平不高于2022年度。
(二)市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方面。按照稳增长的思路,2023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7.55亿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1.42亿元,增长5.4%。既考虑了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考虑了市本级实际情况。其中:地方税收16.35亿元,较2022年预算数减少0.18亿元,下降1%;非税收入11.2亿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1.6亿元,增长16.7%。
支出方面。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基础上,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支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1.38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58.22亿元)增加3.16亿元,增长5.4%。主要是新增安排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72亿元。
其中,一般预算支出分科目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8亿元;(2)公共安全支出5.24亿元;(3)教育支出6.93亿元;(4)科学技术支出0.82亿元;(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1亿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亿元;(7)卫生健康支出3.47亿元;(8)节能环保支出2.47亿元;(9)城乡社区支出6.77亿元;(10)农林水支出2.14亿元;(11)交通运输支出0.72亿元;(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1.22亿元;(13)商业服务业支出0.06亿元;(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50亿元;(15)住房保障支出3.45亿元;(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1亿元;(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亿元;(18)预备费0.80亿元;(19)债务付息支出2.55亿元;(20)其他支出2.90亿元。
平衡情况。市本级收入总计65.0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5亿元,转移性收入20.33亿元(返还性收入2.5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29亿元、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0.51亿元),调入资金17.16亿元。一般预算支出61.38亿元,转移性支出3.64亿元,预算结余0.0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65.04亿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收入和实际支出情况,按基金项目以收定支编制。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62.1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8.57亿元、污水处理费0.5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6亿元、专项债项目收入2.4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为0。本年基金支出总计62.18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3.60亿元(含提取的乡村振兴资金)、污水处理费0.5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0.60亿元、债务付息4.23亿元,调出资金13.1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4.0亿元。支出安排4.0亿元,调入4亿元到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基金收入预计75.59亿元,支出73.38亿元,当年结余2.20亿元,滚存结余73.40亿元。分险种来看,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收入4.88亿元,支出4.88亿元,滚存结余0.7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6.92亿元,支出17.18亿元,滚存结余33.80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9.75亿元,支出46.82亿元,滚存结余35.61亿元;工伤保险4.04亿元,支出4.51亿元,滚存结余3.22亿元。
(三)市属非行政区预算草案
1.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草案
2023年,永州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31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846万元(增长20.87%,其中:地方税收61,846万元,非税收入4,000万元),转移性收入5,469万元(返还性收入2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6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33%,下同),上解支出9,426万元,支出总计71,315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3,84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5,0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8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3,84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5,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84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91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收入1,9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91万元,其中:费用性支出1,991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36.9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347.95万元(机关基本养老保险611.8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36.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71.23万元。当年结余165.7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58.85万元。
2.金洞管理区预算草案
2023年,金洞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21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38万元(增长7%),转移性收入34,319万元(返还性收入3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5,19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752万元、新增一般债券3,000万元),调入资金16,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12万元,增长20.7%。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0万元,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安排的支出2,542万元、债务付息458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15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155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6,155万元。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46.4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538.90万元(机关基本养老保险2,156.9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8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392.62万元。当年结余-546.1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229.86万元。
3.回龙圩管理区预算草案
2023年,回龙圩管理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1,63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15万元(增长12%),转移性收入20,220万元(返还性收入2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67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3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1,000万元),调入资金4,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1,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45万元(增长3.35%),转移性支出1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2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467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1,52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7,167万元,债务付息300万元,转移性支出60万元,调出资金4,00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22.6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610.56万元(机关基本养老保险542.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8.3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92.76万元。当年结余329.8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36.94万元。
(四)市级主要支出政策
有效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优化产业类专项资金投向,支持招引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培育专精特新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上市企业,实施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集中专项债券部分额度,对“三区两城”带动效应明显的重大项目给予定向支持。实施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保费补贴,有效支小、支农、支新。争取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尽力支持民品企业发展。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支持传统外贸实体做大规模、跨境电商规范快速发展,加快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支持申办第三届省旅发大会。
着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支持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地力保护,适当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保持财税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安排农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市辖区“两茶一柑一菜一猪”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鼓励依托“832”平台和电子卖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中心城区湘江东路和湘江西路生态修复和风貌塑造项目。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的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推动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探索创立“科创飞地”,申报争取“省财政科技十条”科技创新重点项目资金,推动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坚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严格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认真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有序落实相关PPP项目建设按效付费资金和市级负担的其他项目、学位建设缺口资金。市、县两级设立深入实施潇湘人才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支持培育和引进更多科技创新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揭榜挂帅”和永州市“名师工程”“名医工程”“名家工程”,打造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开展“潇湘人才创业担保贷”,加大人才创业金融支持。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落实《湖南省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措施,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农村环境整治,支持金洞管理区做好碳交易。严格落实大气生态补偿奖罚政策,保障林长制、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加强城市精细管理及卫生清扫、园林维护经费保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落实落细稳定就业基本盘的一揽子政策,支持重点做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支持建设健康永州,提升基层公共卫生医疗能力水平。抓好医保养保基金收支管理,守护好群众每一分“养老钱”“保命钱”。加快城镇老旧小区、老旧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统筹财力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市对区城乡养老保险配套补助、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文化惠民活动。支持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州方面。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地区和部门责任制,足额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加大投入,强化森林防灭火能力体系建设,加强旱涝灾害、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防御工程建设,牢牢守住粮食、能源、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生产、金融、食品药品等安全底线。支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支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支持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保障强戒所、AK工程等市重大项目的资金需要。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所需经费保障。
四、完成2023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力提效稳增长,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完善减税退税降费政策,优化组合财政收入、专项债券、财政贴息、政府采购等工具,提升普惠金融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效能,支持经济快速恢复发展。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实行与扩大居民消费为主的扩大内需政策,引导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体育服务等消费。积极支持科技攻关、保障粮食能源安全、打造“三个高地”、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的实施。强化研判、充分论证、精准对接,鼓励向上争资跑项,最大限度争取积极财政政策红利惠及永州。用足用好“潇湘财银贷”“政银担”等金融产品,深化“银税互动”合作,推动设立企业过桥转贷基金。
二是久久为功拓财源,打好收入组织主动仗。完善财税支持政策体系,健全财税政策与金融、产业等政策协同机制,做优传统产业,做大新兴产业,做强主导产业,做实特色产业,以产业发展的集聚度和竞争力提升经济增长的“含金量”和“含税量”;加力推进“湘商回归”“精准招商”,招大引强一批骨干、支柱税源企业;以建设“五好”产业园区为抓手,实现“亩均论英雄”机制落地见效,努力培育税收过亿元企业、产值过10亿元企业。加快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支持重点建设永州经开区、永州陆港、湖南稀土产业园三大市级产业平台,打造中心城区湘江西岸产业带。在平台经济、成品油零售、营利性学校及医疗机构等领域,认真组织开展税费精诚共治,加快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强化“以数治税”成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尤其是加大存量资金和国有资源的盘活,进一步挖掘公共停车收费、共享电动车收费、广告收入、按规定适当提标污水处理费等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主动对接土地市场进行整体开发。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持续不懈增福祉,牢牢站稳民生立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地,组合运用税费减免、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稳岗位保就业,在发展中将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5%以上,筑牢基本民生压舱石。支持持续抓好学位、床位、车位、厕位、房位、摊位等群众“盼的事”,加强“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大力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和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救助帮扶,提升公共服务均衡度。同时,完善与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相匹配的财政民生支出保障机制,不做随意扩大或提高民生政策保障范围或标准的“好高骛远”之举,注重民生保障可及性。
四是攻坚克难抓创新,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组织实施“绩效管理提升年”行动,落实“五效”(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分配、财税改革、财会监督、内部管理绩效)要求,切实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违规必严惩”的工作局面。继续严控差旅费、公务用车租赁费、信息化支出和规划编制经费等行政支出。继续严控编外人员及支出增长。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不允许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或开展政府采购,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提升财会监督效力,整饬财经秩序,促进财税法规政策落实执行、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会计信息质量,严防套取挪用惠农补贴资金、挤占债券资金等现象的发生。把审计整改与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严格规范“三审制”和中介机构管理,更好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争取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政策调整赢得主动。
五是一以贯之防风险,保障财政稳健可持续。健全完善“三保”财力保障、管控监控、库款调度、激励约束、监督问责、应急处置机制,坚持支出优先顺序,严格控制财政暂存款、暂付款,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开好前门、防范风险、精准问责,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加大隐性债务处置力度,确保债务风险可控。深化平台市场化转型,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子孙公司”关停并转,防止债务风险外溢。加强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嵌入项目决策和立项管理流程,清除新增隐性债务上项目土壤。支持做好中小银行防风险、保交楼等工作,避免风险向财政蔓延沉淀。
大盘取厚势,落子开新局。我们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锚定奋斗目标,用好有利条件,激发奋斗豪情,提高科学理财、依法管财、为民用财水平,积极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现代化新永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地方收入,是指“分税制”体制下实际留存于地方的财政收入。
6.全口径税收。指各项税收之和,包括地方留存税收和上划税收。含车辆购置税,不含关税收入和海关代征的税收收入。
7.非税收入。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收取、提取、罚没、追缴、募集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
8.“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9.再融资债券。指为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而发行的政府债券。日常工作中也叫“借新还旧债券”。
10.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按照债券资金核算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11.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含经省级政府批准自办债券发行的计划单列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按照债券资金核算要求,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2.地方政府性债务。指地方政府和所属机构为项目建设直接借入、拖欠或因提供担保、回购等信用支持形成的债务。
1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各级财政通过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4.基层“三保”。指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15.“三高四新”。指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彰显新担当,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
16.“一核两轴三圈”。指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着力在市域北部打造以先进制造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经济发展轴,在市域南部打造以高加工度工业和新兴工业为主的经济发展轴,打造30分钟“同城圈”、60分钟“协同圈”、90分钟“融入圈”。
17.“三区两城”。指加快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引领区、湘南湘西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对接东盟开放合作先行区、国家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文化生态旅游名城。
18.“五个挂钩”“五项约束”。《永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实行预算绩效管理五个挂钩机制:①事前绩效评估与预算项目库管理挂钩,②预算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挂钩,③绩效运行监控与预算执行挂钩,④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安排预算和改进管理挂钩,⑤绩效管理结果与政府绩效评估挂钩。明确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相匹配的五项约束机制:①整改机制;②报告机制;③淘汰机制;④公开机制;⑤问责机制。
附件:1.2023年永州市市本级及所辖区转移支付情况说明(分地区、分项目)
3.2023年永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