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州市财政局汇总,永州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为2823.91万元,比同口径预算安排的3993.01万元,减少1169.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84.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39.59万元(含公务用车购置181.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