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永常发〔2018〕9号
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艾艳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衡平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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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常委,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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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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