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永财预〔2016〕43号
关于下达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
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6〕94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中央补助资金 万元。此项资金收入列“1100208结转补助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下相关项。
各区要统筹中央补助和自身财力,立即将救灾资金分配用于受灾严重学校的恢复重建和维修改造,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所有受灾学校都能及时复课。请各区将中小学校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连同《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备案表》,于2016年9月15日前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备案。
附件:1、2016年中小学校救灾中央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16年中小学校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备案表
永州市财政局
2016年9月9日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