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7/2022-0359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10 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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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永州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财政厅的科学指导下,严格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着力从加强普法宣传、规范行政执法、深化预算改革等方面全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有效地推动了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今年安排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多方位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109名干部都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依法行政全过程。二是制作宣传牌,摆放在楼宇间向全局职工干部和外来办事人员宣传。三是通过永州财政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一)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前学法内容:2021年度局党组安排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内容。通过长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入心入脑,领导干部在建设法治财政道路上起到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一是财政局在行政执法中,实行亮证执法。财政局是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局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共121名、取得行政监督证的人员3名。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积极组织财政工作人员参加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据统计我局参学率100%,通过率100%。
(三)健全法制队伍。根据局机关职能分工安排,我局明确机关内设科室税政法规科为法制审核的具体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我局为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机构。从全市遴选一名基层优秀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制审核队伍。我局建立科室(单位)法治宣传员和法制联络员制度,形成一支稳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队伍。
(四)持续推进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一是全面建立工作保障机制。设立法律顾问室,制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努力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严格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施行的前置性条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不得上会讨论和发布执行,努力保障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合法化。三是准确定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按照“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主动作为”的工作思路,严把法律关,防控法律风险,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法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
三、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1、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我局联合市直主管部门开展了2021年市本级事业单位财会监督检查。2021年3月23日,我局下达《永州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本级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监督检查的通知》(永财监〔2021〕2号),明确监督检查的项目、单位和内容并将通知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做到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参与监督检查的人员都取得了行政执法证。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完善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三是加强事后公开。我局本次检查的26个正处级及以上部门预算事业单位,根据检查的问题作出了20份行政处理决定书,按规定时间在永州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规范检查记录。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行政复议、行政处理决定、财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都有规范格式的详细检查工作文字底稿记录、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的复印证据。二是严格记录归档。行政复议、行政处理决定、财政监督检查等所有行政执法记录档案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整理、装订、归档,有据可查。
3、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法制审核人员2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1人。我局成立了法律顾问室,聘请了法律顾问团队,“借智借力”,坐班律师“贴身”服务。受聘法律顾问利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事务和重大行政决策,在案件办理、签订重要合同协议、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方面出谋划策,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工作的规范性。一是规范性文件审核全覆盖。严格“三统一登记”程序,今年法律顾问协助完成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其中局内出台的9件,代市政府拟稿的3件,助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二是服务机关事务管理。2021年共审核各类经济合同26个,有效防范机关合同法律风险。三是服务依法行政依法理财。2021年出具法律文书15份,涉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招商引资、政府采购、工程预决算审查、税收政策兑现、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等,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高效和为民便民的制度财优势。2021年,我局办理4起行政复议申请案件,依法积极调查取证,认真审查,并在复议决定书下达前,邀请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来座谈,公正、公平、公开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执法有温度。2021年没有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四、扎实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一是《宣传长江保护法》。此部法律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首部有关流域保护专门法律,我们制作《长江保护法》宣传图片、视频在楼宇播放;二是宣传新修订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我们从《实施细则》修订的原因、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修订后的亮点、如何贯彻《实施细则》等方面进行深入解读并在楼宇显示屏进行宣传。三是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丰富扩展宣传矩阵,融合刊、网、微、屏各类传播载体。专门制作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民法典》”等宣传海报,在局办公大楼、小区等地向全局干部职工宣传宪法基本知识和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四是组织法治联络员旁听《民法典》案例。为了让民法典入脑入心,组织了全局法治联络员旁听了“伊犁万泰服务有限公司诉张宝才、王红支付物业服务费合同 ”二审庭审,通过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为建设法治财政的打下良好的基础,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基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15年》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明确财政普法重点内容,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强化局系统普法学习与培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切实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法治财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加强与省厅、市司法部门沟通衔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政策文件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法规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落实法规工作机制,严格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工作,全面提升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法治联络员制度,强化工作协调。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完善法治联络员制度,建立各类文件科室初审制,由各科室副科长担任法治联络员,对科室出台的各类文件进行初审,形成各科室与法规科室审查联动,提升全局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
永州市财政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