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07/2021-0210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12 1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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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永州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年度永州市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
工作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财政部门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责任,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全面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有效地推动了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学法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组中心小组(扩大)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十九大以及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宪法》、《民法典》,通过政治理论学习,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入心入脑。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共同学法,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
(二)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深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不断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提高法治意识,我局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将财政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局机关各科室绩效考核,牢牢把握财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扩大财政普法的受众面,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台账;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参与上级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关重大活动。
(三)出台规划制度。制定印发《永州市财政局开展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活动实施方案》,把《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制定并下发《2020年永州市财政局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将机关法治建设任务、责任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做到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有计划、有安排。
(四)提升财政干部行政执法能力。为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机关干部在12348中国法网、如法网参加学法考法,组织完成局机关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20年度学法用法考试。10月份,组织局机关6名新入职干部职工参加并通过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财政局在行政执法中,实行亮证执法。
(五)健全法制队伍。根据局机关职能分工安排,我局明确机关内设科室税政法规科为法制审核的具体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我局为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机构。从全市遴选一名基层优秀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制审核队伍。我局建立科室(单位)法治宣传员和法制联络员制度,形成一支稳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队伍。
(六)持续推进法律顾问服务机制。为了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规范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了《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协助我局处理各类涉法事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契机,不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积极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实现了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了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同时,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深化落实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1、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强化事前公开。年初制定财政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监督检查的项目、单位和内容,做到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同步推进。二是规范事中公示。完善全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2020年3月17-28日,市财政局对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2018-2019年度市政设施维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依法依规进行了财政监督检查。对其提供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工程资料等进行了监督查阅。同时延伸监督检查了永州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4月1-10日)、永州市市政机械化公司(4月14-17日)的市政设施维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从事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财政检查报告向被检查人征求了意见、告知了听证权等,在法定时效内,其单位对查出问题提出了说明或者陈述申辩意见,对证据充分、合法合理部分我们予以了采信。三是加强事后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处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6月12日在永州市财政局的门户网站对永州市市政设施维护站行政处理决定书进行了公示。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规范检查记录。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要求,行政复议、行政处理决定、财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都有规范格式的详细检查工作文字底稿记录、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的复印证据。二是严格记录归档。行政复议、行政处理决定、财政监督检查等所有行政执法记录档案按规定要求进行了整理、装订、归档,有据可查。
3、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审查规范性文件。对本局出台的《永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项目前期费用上限值标准的通知(试行)》等8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及“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并定期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梳理、审核、认定,确保财政文件的合法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审查经济合同。今年以来,共对我局机关对外签订的客户端安全监管系统和“三防”监管平台运维服务合同等36份经济合同进行法律法规审查把关。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受理两起行政复议案件,一是长沙海韵贸易有限公司不服永州市经济开发区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向我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经过我局对复议申请人及被申请的书面材料的审查及向相关单位人员得调查,认定被申请人所作《投诉处理决定书》主要事实不清,由于采购合同已履行,我局作出确认《投诉处理决定书》违法的复议决定。二是衡阳四方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祁阳县财政局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书》不服向我局申请的行政复议,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我局认真审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书面材料,并在复议决定书下达之前邀请被申请人、采购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座谈,认定被申请人所作《投诉处理决定书》主要事实不清,决定撤销《投诉处理决定书》。
(二)规范财政重大决策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根据《永州市财政局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会议集体决策原则,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理集体决策;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电子财政”部署安排,永州市财政局以向电子财政建设试点为契机,建设一体化和大数据,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为财政改革开展创新。该系统共有29个子系统,其中“财政内控及监督子系统”为我局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平台,建成后将全面监督检查我局各类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整合执法数据资源,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四)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制度。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完整、注重实效、服务社会的原则制定《永州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永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并严格按照该制度和清单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规范依法执法行为
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根据《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试行)》、《法律执行风险防控办法(试行)》、《财政管理法律内部防控办法(试行)》、《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试行)》等十个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制定了涉及行政执法、税收征管理、信息公开、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债务管理、资产管理、公文处理、新闻宣传等全局性的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流程图,使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和支持,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举办全市《政府会计准则》培训。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提升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湖南省财政厅于12月1日至2日通过现场教学和视频学习的方式举办了全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永州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共582人参加视频培训;12月14日,永州市财政局举办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业务骨干200余人参加培训,市财政局派出专人到省财政厅请教咨询,并深入到部分县区调研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实执行情况,针对实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写培训课件,印制成册,同时制作成质量较高的PPT教学软件,满足了培训的需要。授课老师精心备课,悉心讲解,从实际工作出发,把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具体内容讲深说透,用工作中的实例,让大家学有所得。
(二)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步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了组织全局职工干部、退休老同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干部职工更好地学习《民法典》讲座,我们特请湖南联杰律师事务所二级律师、市人大代表郁康明为全局职工干部和退休职工干部讲授《民法典》中赡养专题讲座,郁主任运用经典案例结合具体法条将赡养、扶助、继承等问题进行剖析,与干部职工进行探讨,并为干部职工解答疑惑。
(三)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为助推乡村法治建设,提高村民法律素养,我局组织法治联络员联合单位法律顾问团队到“全国文明村”祁阳县竹山村开展“七五普法”送法下乡宣传活动。法治联络员积极参与法治宣传,热忱为村民、留守儿童宣传讲解《宪法》、农村法律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邀请孩子们共同参与法律拓展活动。杰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从维护村民更大权益角度提供详细可操作性的法律意见,进一步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通过面对面普法交流,为群众答疑解惑,帮助群众牢固树立懂法、尊法、守法意识,获得群众高度赞誉。通过借助法律顾问“外脑”,积极为财政重大决策“把脉问诊”,为依法理财、科学决策保驾护航,有效防范行政风险,预防廉政风险。
(四)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提高财政政策知晓度
1、广泛宣传。为确保政策宣传辅导100%全覆盖,积极营造“减税降费”良好氛围,依托我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通过微信、QQ等工作群向各县区、各单位进行宣传,切实做到政策知晓全覆盖、无死角。
2、编印应对新冠疫情支持性政策汇编。为全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我们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财税政策,印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家、省、市支持性政策汇编》,供财政干部企业相关人员参考,鼓励和帮助更多企业享受国家红利政策,促进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
永州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