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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11-06 10:13
名称: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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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54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1-06 10:13 字号:


永财建复字〔20199号(A类)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次会议

1254号建议的答复

刘国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完善财政性资金存款调度机制

因为受政策和专户管理制度以及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等因素制约,目前恐难以组织实施,具体情况是:

(一)财政性存款。财政部门直接管理的资金包括: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

1、国库资金。为搞好国库资金管理,加大对支持永州经济建设贡献大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已制定《永州市市级财政国库资金定期存放管理操作办法》。但,由于财政部最新政策规定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才能进行国库资金定期存放管理操作业务,因此,目前市财政无法进行该项业务。并且今年以来,受经济增长下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市财政可统筹调度的资金相应减少,市本级及辖区库款保障水平基本处于财政部规定的合理区间,也没有多于闲置的国库资金用来开展定期存放管理。

2、财政专户资金。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库〔2019〕6号)规定,除社保专户外,财政专户一律不得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湘财库〔2017〕31号)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开展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必须制定具体操作办法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制定银行选择及存款分配考评细则,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存放银行。目前,因市财政尚未制定上述操作办法和考评细则,无法开展社保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业务。今后我们将根据金融机构的建议和工作需要,尽快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和考评细则,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开展社保资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业务。

(二)财政专户。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以及省财政厅的要求和部署,经多次清理规范,目前,市财政保留的财政专户已报经财政部核准并录入财政部专户管理系统,专户类型、个数、开户银行相对固化。财政部对地方财政部门专户开设、变更更加严格规范,规定新开财政专户必须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报财政部核准,变更财政专户必须报省级财政部门核准,报财政部备案。2017年财政部又明确“以后新开财政专户按照以下原则管理:专项支出类的专户一律不得新设;其他类型专户由有关方面会签财政部后,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门新开财政专户和变更财政专户选择开户银行,要制定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综合评分细则,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因此,今后地方财政部门新开专户基本已不可能,变更专户开户银行也由于制度规定和限制而变得困难,变更时间长,也限制了变更的随意性。

由于财政性存款和财政专户基于上述原因又无法实现随意调整和每年变更,因此无法组织实施。

二、关于建议“增强融资担保机构实力”

截至2019年,全市由市金融办审核批准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共5家,其中,国有资本参股3家(永州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祁阳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华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营担保公司2家(湖南百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华华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5家已审核担保公司总注册资本11.1亿元。2019年上半年,5家担保公司共为122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78944万元,至今累计为671家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72112.4万元。

(一)着力增强融资担保机构实力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和建设一是不断加大注册规模。2016年4月,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将永州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由市经信委移交给市财政局监督管理以来,市政府加大了对融资担保平台的建设和投入,重点做大做强市级担保公司,永州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由原1.56亿元增加到5.5亿元,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由原1.4亿元增加到6亿元。二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永州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助力企业发展。为支持有技术的实体经济企业发展,出台了可使用企业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外贸出口企业的订单作为质押,提供无资产抵押融资担保业务,2019年提供无资产抵押融资担保4330万元。同时,落实减负降费政策,担保费率从2.175%降低到1.6%-1.8%,并于20192月起免收客户保证金,大幅降低了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三是不断增强担保能力。20194月在市财政着力推动下,永州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再担保业务合作协议,成为首批加入全省再担保体系担保机构之一,该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融资担保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截止20197月,永州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保担保贷款余额6.27亿元,同比增幅172%,为永州“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表彰奖励驻永金融机构先进单位。为鼓励驻永金融机构加大对永州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市政府、市财政印发了《永州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评定办法》,每年对驻永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三)探索建立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2017年湖南省财政厅出台《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17﹞25号),省级财政安排了金融机构风险补偿资金(含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保险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融资担保风险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对全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补偿,极大增强了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能力。目前,市财政正在探索建立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7号)精神,市财政拟制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融资担保机构上年末在保余额5‰安排代偿补偿专项资金,此项工作预计在2019年完成。

三、关于建议“设立续贷过桥资金”

目前,市财政正在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兄弟市州的先进经验,主动与永州市潇湘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对接,研究制定设立续贷过桥资金的可行性方案,此项工作预计在2020年完成。

十分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97月3日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联工委各2份

经办人:市财政局金融科            联系电话:836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