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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9-11-06 09:29
名称: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7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77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1-06 09:29 字号:


永财建复字〔20195号(A类)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次会议

1177号建议的答复

彭丽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战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收悉。本建议为我局和市扶贫办分办,经认真研究,将涉及财政部门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非贫困县投入不足问题

财政投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关键因素。近几来年,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据统计,2018年中央、省、市在永州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3904万元, 其中中央级 31501万元、省级39724万元、市级2679万元 。中央省级投入最多的是国家级贫困县江华、新田,中央省级投入非贫困县最小的是冷水滩区(2102万元)和蓝山县(2529万元)。从上述投入数据看,非贫困县蓝山县投入相对较少。要加大对非贫县蓝山县财政投入力度,我们认为困难很大,其主要理由是:

(一)中央、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是分类划档、因素法分配。为突出脱贫攻坚重点,国家和省将扶贫开发县级行政区分为了“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湖南省省级贫困县”,在资金分配中给予较高权重。同时引入贫困人口、财力等客观因素计算分配扶贫资金。上述扶贫资金分配办法公平、真实、客观,2020之前要想调整几无可能。

(二)2020之前要认真落实“四摘四不摘”要求。2017年、2018年尽管有部分国家级、省级贫困县摘帽脱贫,如我市2017年江永县、宁远县、双牌县三个省级贫困县摘帽;2018年江华县国家级贫困县摘帽。但为防止摘帽县贫困户出现返贫风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摘四不摘”要求,即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二、关于规范督查考核问题

1.为更好地完善考核评估,根据工作实际,今年5月8日,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规定》的通知(湘扶办发〔2019〕12号),对脱贫攻坚考核督查进行了规范。在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了考核评估体系,精简了指标,简化了流程,明确每年全省只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并做好考核评估衔接统筹,凡申请脱贫摘帽的贫困县的省级考核评估与退出评估验收原则上合并进行。市一级原则上使用省对县级考核评估结果,不再另行组织实地考核。市州及相关部门不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和第三方评估。

2.2019年5月24日,为更好地落实省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控制各类督查考核,市扶贫办党组专门研究制定了《永州市扶贫办干部队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永扶办发〔2019〕8号),全市开展为基层减负专项整治,重点为:工作部署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文件一转了之;工作调研搞“经典路线”,超范围陪同,超标准食宿;工作检查督查无计划、随意化,过频过滥;工作考核过分强调留痕,重“迹”不重“绩”,简单以开会发文、成立机构、签字背书等为考核指标,考核标准不合理,“上下一般粗”。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97月3日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联工委各2份

经办人: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            联系电话:836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