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020-00422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11-08 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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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73号提案的答复
永财提复字〔2019〕4号(A类)
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0073号提案的答复
黄金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康扶贫工作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我局和市卫健委分办,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局职能部分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提到的“兜底保障量力而行。根据湖南省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的要求,贫困人口住院报账比例不能低于85%,而我市相关部门要求各县区贫困人口住院报账比例达到90%以上,建议市里相关部门给予各县区根据各自财政情况量力而行,不低于省里的标准就可以,以缓解县区财政压力。”我们经过调查了解,县区财政部门对贫困人口住院报账比例的反映比较强烈,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卫健、医保部门向市政府反映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我市贫困人口住院报账比例按省里政策落实到位。
二、提案中提到的“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医改以来,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不断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由15元/人增加到60元/人,对村医和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给予补贴,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办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目前,我市各县区按“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综合补差”的财政预算方式,基本实现了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及公用经费的全额保障。
由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和我市各级财政的可用财力十分有限,对医卫事业的支持有待加强。今后的工作中,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我们会尽力增加财政对医卫事业的投入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9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2份![]()
经办人: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联系电话:836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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