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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8-22 16:35
名称: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12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125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8-22 16:35 字号:


永财复字〔2018〕6号(A类)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125号提案的答复

金永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大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继续做大做强市担保公司

为增强市担保公司的融资能力,2016年4月7日,市委召开了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体制调整专题会议,会议明确了扩大公司资本金、完善公司股本结构、调整公司管理体制、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加强担保集团建设和稳妥移交等有关改革事项。目前,公司已更名为永州市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购了全部社会股东打造为国有独资企业,近年来新增资本金4.56亿元。下一步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原则,推进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原则上每个县区都要建立1家由政府出资、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增加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市级力争3年内资本金扩充至10亿元,县(区)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

二、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列为全市重点企业库的企业技改项目和产品创新等融资需求,市内国有担保公司为贷款银行提供担保,贷款企业向担保公司提供等额抵押物(房屋、土地等),年担保费不得超过2%。4月底,为支持我市实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担保公司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为企业减负降费的相关精神,市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出了分类降低担保企业担保费和保证金方案。为切实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局拟同意市投融资担保公司降担保费、降保证金方案,已报呈市政府审定。同时,鼓励市、县(区)政府性担保机构开展仓单、提单、应收账款、存货、股权、基金份额、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等质押担保及反担保业务,鼓励办理探矿权、采矿权、林权等抵押担保及反担保,为企业贷款增信。另外,担保公司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受益财政按当年担保额给予适当补贴。

三、完善担保体系,全方位服务实体经济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增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愈显突出,为满足中小微企业不同层次、不同范围的融资需求,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同时,改变担保业务单一,收入面窄的经营风险,为中小微企业“输血打气”。尽快成立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对发展前景好,但一时缺少资金,收益大的项目,尝试股权投资,待企业上市成功交易后释放股权。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转贷“过桥”资金和小额贷款服务。各县区政府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或参股小额贷款公司,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30日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2份

经办人:市财政局金融科            联系电话:836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