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018-08263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22 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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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
永财提复字〔2018〕7号(A类)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243号提案的答复
龙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克服财力匮乏等种种困难,努力作为,较好地保障了群团组织正常履职的各项经费。2018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团市委工作经费(含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118万元,其中青少年管理服务和预防犯罪等方面专项工作经费88万元,比2017年增加33万元,增长38.8%,基本保障了团市委青少年工作经费逐年增长。
关于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问题,省、市本级都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列入了2016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湘财综〔2017〕42号)相关规定,从2017年起,“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由省级有关部门分部门具体编制,市州、县市区有关部门相应参照执行”。目前省级暂未印发涉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指导性目录,我们将密切关注并请团市委与我们一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此问题。在省级部门相关指导性目录未出台之前,可暂时参照《2016年湖南省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及湖南省团省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团联〔2018〕1号)中所附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清单执行。
关于开展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问题,市本级已于2015年启动了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支持社会公益组织参与青少年服务。2016年市本级成立了永州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由市民政局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运营,目前基地已对包括青少年服务在内的10余家社会公益组织进行了孵化培训;组织了永州市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由市民政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采购公益创投项目,孵化基地具体实施,2016年至2017年永州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等公益组织先后开展了多次关爱服务孤儿、留守及困境儿童活动。2018年还将开展第二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内容包括救孤等青少年服务活动。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我们建议团市委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根据指导性目录(或清单),同步编列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市财政部门将支持和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切实为我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积极的努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3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2份
经办人: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市财政局综合科
联系电话:8369584、8369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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