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018-08234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8-08-22 1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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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1号建议的答复
永财建复字〔2018〕1号(A类)
对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71号建议的答复
徐雪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政策应坚持中西并重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财政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提到“各级政府资金、政策扶持应坚持中西并重”。财政部门在公立医院改革中一直都贯彻落实了对中医的投入倾斜政策。据统计,2015年-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及时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特别设立的中医药事业发展资金1652.8万元。市财政在市直公立医院改革中,对市中医院在基本建设、中草药加成、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补助、“三无”病人欠费补助等方面都给予了适当倾斜,此外,还积极协助市中医院争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项目。由于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和我市各级财政可用财力十分有限,对中医事业的支持有待加强。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高度关注,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会尽力增加财政对中医事业的投入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8年6月3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联工委各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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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市财政局社保科 联系电话:836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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