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规划计划
索引号: 431100003/2017-04813 分类: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8-29 10:26
名称: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 2017-08-29 10:26 字号:


永财提复字〔2017〕9号(A类)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胡建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认识,支持平台公司发展。为做大做强市级融资平台公司融资和发债能力,2011年前市政府分批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土地注入到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注入划转的资产大部分办理了相关资产移交、土地划转手续。同时,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市级投融资公司改革的意见》(永发〔2013〕16号)文件要求,市政府拟扩充融资平台公司营运资产,划入部分资产和授予特许经营权。一是通过协议出让、挂牌出让等方式将各自开发经营范围内的除工业用地外的现有经营性土地以及市内矿产资源分别注入市城投集团和市经投集团。二是划转行政事业单位部分经营性资产、市直管公房、市属林权资产到市城投集团和市经投集团。三是将各自经营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冠名权、道路公共泊车位、城市空间广告、加油站、加气站、给排水、垃圾处理、城市管网等资产的经营权授予市城投集团和市经投集团经营;将交通项目建设派生的加油站、加气站和广告位等公共资源,归集到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四是经市政府批准划入的其他优质资产。目前,市城投公司已将市内矿产资源、市属林权资产注入到公司;市经投公司已将部分市直管公房注入到公司。但各自经营范围内的公用设施冠名权、道路公共泊车位、城市空间广告、加油站、加气站等特许经营权注入工作尚未正式启动。为充分发挥城市资源的综合价值,建议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经营资产、城市无形资产等进行清理、核查和评估,并按有关法定程序将城市资源注入市级投融资公司。同时,市直相关部门在注入平台公司资产划转具体事务上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

二、关于打造千亿融资平台。2013年,市委、市政府将市级融资平台公司改革整合为两大平台公司,通过3年来的发展,到2016年末两大平台公司的资产已超过了500亿。预计到“十三五”末两大平台公司的资产将超过1000亿,到时政府将整合市级平台公司的资产,向上市公司发展。

三、关于合理调整公司职能和考核目标。未来几年,市级平台公司要按照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打破原有的管理体制;以“注入经营性资产、赋予经营城市职能、完善市场运作机制”为手段,进一步建立健全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偿债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加快从以融资为第一要务的单一型向产业经营实体的综合转型,加快以项目为导向的建设经营性平台向投资控股型的集团化企业转变,以满足新形势下快速转型发展的需要。近几年,市政府对平台公司的年度目标考核中也将经营性业绩纳入了目标考核,但缺乏硬性考核指标。2017年,建议市政府将经营性业绩指标量化,并加大考核分值,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发展。

四、关于拓宽平台公司发展渠道。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有担保集团体系建设的精神,市担保集团公司将增资扩股5亿元以上,两大平台公司各出资1.5亿元。二是借鉴长沙市等地做法,设立永州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等。三是借鉴株洲市做法,成立政府融资平台投资公司。建议两大集团公司尽快成立多元化的投资公司,积极参与我市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产业投资与管理,促进平台化向实体化转变。四是拓展新型融资渠道。除发行企业债外,要重点推进PPN、短融、公司债、专项债、中票、基金、资产证券化等非银行类融资产品,以确保建设和偿债资金需要。五是支持平台公司设立城市经营资产管理公司,充分发挥城市资产的价值和收益最大化。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7年630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联工委各2份

经办人:凡易龙       联系电话:836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