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017-04805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08-29 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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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永财提复字〔2017〕1号(A类)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永州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避免扶贫贷款产生群体性个人征信不良记录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与市扶贫办、市金融办衔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政府贴息周期工作
2017年2月18日,省扶贫办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7〕10号),要求从2017年一季度起,全省扶贫小额信贷统一实行按季贴息,贴息程序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通知》(湘扶办联〔2015〕25号)文件执行,贴息情况要按月录入金融扶贫数据上报系统。1-4月,全市各县区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7415万元,市扶贫办、市金融办每月对扶贫小额信贷进度及贴息情况进行调度,并按季度进行通报。
二、关于落实帮扶经济组织的监管责任工作
针对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业务存在的风险问题,从省到市到县出台了一系列对策措施,市扶贫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3月份我市组织各县区分管领导、扶贫办主任、农商行行长召开了扶贫小额信贷规范化管理座谈会,4月份全市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将小额信贷突出问题纳入其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进行规范整改,5月初省里组织了各市州分管领导召开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业务整改规范座谈会,加强风险监管,具体拟从三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针对200万以上分贷统还项目建立重点项目库和联系人制度,由扶贫办、乡镇、银行等相关部门人员负责进行跟踪管理。二是分贷统还参与企业在贷款银行建立扶贫、银行、企业三方共管账户,按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资金拨付。三是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没有严格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因失于监管造成较大金融风险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如宁远县将公安、纪委、审计等部门纳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对恶意欠款等行为进行打击。
三、关于建立扶贫风险保障制度和保障基金工作
根据金融信贷业风险管控专业测算,我省在推行扶贫小额信贷之初,将风险保证金作为风险管控的一个硬措施同步推进,要求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的县区必须按照贷款余额1:10的比例配备风险补偿金,并将风险补偿金到位情况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我市截止4月底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亿元,风险补偿金专户到位资金已达2.6亿元。现各县区正进一步规范完善风险补偿金管理使用办法,发挥风险补偿金风险管控作用。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各2份
经办人:秦爱军 联系电话:836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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