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016-04586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6-02-28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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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财政局预算编制说明
一、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永政办发[2011]34号文件规定,市财政局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有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意见。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五)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市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市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在全市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1、各种决算报表、票据印刷工作;
2、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聘用人员及运转经费;
3、税收专项改革;
4、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5、组织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工作;
6、预算绩效管理专项工作;
7、财政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8、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等非税收入票据印制、管理、发放工作及会计从业资格证、技术职称考务及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等。
三、单位基本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车制辆编情况以及增减变动情况
市财政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等25个科室,下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永州分校、市县域经济与产业发展融资中心(市融资与债务管理办公室)、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投资会计核算中心、市财政招待所等单位。市财政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全额拨款编制为148名,财政招待所自收自支编制13名。实有在职人员132人,临时人员70人。车辆编制为23台。实有车辆16台。
2、2015年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分析
2015年预算收入2014.11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824.11万元,专项拨款230万元,其他拨款26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财政业务)700万元。总支出201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24.1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54.4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69.7万元);项目支出1190万元(A:各种决算报表、票据印刷费用30元, B: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聘用人员及运转经费60万元。C:税改经费30万元。D: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50万元。E: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工作经费10万元。F: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20万元。G: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H:财政监督专项经费10万元。I:市财政非税收入征收专项260万元。J:上级补助财政业务专项支出700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四、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组织收入2162.06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834.06万元,专项拨款230万元,非税收入拨款1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财政业务)90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2016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为834.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5.0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
2、201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单位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1328万元,具体项目说明如下:
A:财政事务管理经费120万元,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58号、《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32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件》(国务院第42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3]24号)、《财政部关于正式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9]39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湘财办〔2010〕3号)、《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考核评价试行办法》、永州市财政局票据印刷管理办法,用于财政事务管理工作的开展,项目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保障了财政事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B: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改革专项经费60万元,主要依据是:199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改革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社会各界关于改革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呼声也十分强烈。李岚清副总理在2000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财税专题研讨会上指出,要建立严格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必须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001年,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在全国人大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确定为我国“十五”期间财政支出改革的重点。用于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改革工作的开展,项目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保障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改革工作的有序进行。
C:财政信息化建设线路租金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是由财政部统一部署,用于财政信息化建设线路租金及运行维护工作的开展,项目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保障了财政信息化建设线路租金及运行维护工作的有序进行。
D: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征收专项198万元,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用于非税收入工作的开展,保障了财政非税收入征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E:上级补助收入900万元,用于财政专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了财政专项业务工作的有序进行。
3、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预算总收入2162.06万元,预算总支出2162.06万元,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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