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015-04581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5-08-26 11:11 |
| 名称: | |||
| 文号 : | |||
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24日在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通过
市财政局局长 杨军元
受市政府委托,按照新《预算法》规定,我向会议报告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4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预算收支变化情况。201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4亿元,与向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数(以下简称“预计完成数”)一致,为年初预算100.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3.0%。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80.6亿元,增长15.1%;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完成32.8亿元,增长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4亿元,比预计完成数增加7亿元,为支出汇总预算100.1%,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8.0%。
2、财力收支平衡情况。2014年,全市完成公共财政收入80.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19.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25.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7亿元),债券转贷收入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9亿元,收入总计309.9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亿元,上解支出2亿元,债券还本支出1.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亿元,支出总计309.5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4亿元。当年无赤字县区。
(二)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3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6亿元,上年结余3.5亿元,收入总计50.3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46.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46.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亿元。
(三)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8项)本年收入62.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8亿元,上年结余37.8亿元,收入总计101.4亿元。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57.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4亿元,上解支出0.8亿元,支出总计58.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3亿元。
二、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预算收支变化情况。201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6亿元,与预计完成数一致,为年初预算94.3%,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4.7%。其中,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9.2亿元,增长11%;上划中央和省级收入完成9.4亿元,减少6.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亿元,比预计完成数增加0.7亿元,为支出汇总预算99.6%,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0.6%。其中,重点支出如下:(1)教育支出完成4.5亿元,增长10.2%。(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亿元,增长40.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 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2014年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列省本级支出,市本级社保支出减少1.2亿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亿元,增长41.5%。(5)农林水支出8亿元,增长21.5%。
2、财力收支平衡情况。2014年,市本级完成公共财政收入19.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3.8亿元,债券转贷收入1.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0.6亿元,收入总计45.1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亿元,上解支出-0.1亿元,债券还本支出0.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6亿元,支出总计44.9亿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2亿元,其中净财力结余0.1亿元。
3、当年超收收入及上级追加财力安排支出情况。2014年,市本级用超收收入及上级追加财力安排支出29136万元(含当年新增地方债券安排支出14500万元,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具体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368万元、教育支出360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31万元(其中,调减专项支出49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万元(其中,调减专项支出3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9万元(其中,下放冷水滩区城建体制支出基数5143万元)、农林水支出-679万元(其中,调减专项支出8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56万元(其中,调减专项支出119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7万元(其中,调减专项支出38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6万元(其中,调减专项支出33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14万元、粮油储备支出8万元、其他支出27282万元(其中,资产处置成本及耕地开垦费等增加支出安排18393万元)。2014年市本级超收收入具体安排情况已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汇报。
4、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14年,省对市本级转移支付23.8亿元,比上年增加2.2亿元,增长10.1%,具体如下:
(1)返还性收入。2014年,市本级返还性收入2亿元,比上年减少0.1亿元,减少5.1%。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2014年增值税和消费税减收,导致税收返还收入减少。返还性收入已作为财力在年初预算及年终超收收入中统筹安排。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4年,市本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2亿元,比上年减少0.4亿元,下降4.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4亿元,增加0.7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5亿元与上年持平;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0.4亿元,增加0.1亿元;养老保险、义务教育等已明确用途转移支付2.7亿元,比上年减少0.7亿元(其中,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列省本级支出,减少省对市社保补助1.2亿元);体制补助收入0.1亿元,与上年持平;结算补助收入等其他补助收入-0.5亿元,比上年减少0.4亿元(其中,因调整中心城区城建管理体制补助冷水滩支出基数0.5亿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已作为财力在年初预算及年终超收收入中统筹安排。其中,已明确具体资金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2.9亿元(含列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0.2亿元),市财政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及增加支出安排。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14年,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6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增长24.5%,其中:农林水支出增加1.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9亿元。上述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已列入中央及省财政预算安排范畴,市财政严格按照专项转移支付相关规定要求使用及增加支出安排。
5、市本级财政支出挂账及债务情况。截至2014年末,市本级财政支出挂帐累计余额911万元,与2013年持平,当年无变动。
截至2014年末,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117.5亿元(不含市直粮食和供销企业挂账0.5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0.8亿元,占债务总量的51.7%,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4亿元,占债务总量的0.3%,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57.3亿元,占债务总量的48%。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5亿元,上年结余1.6亿元,收入总计18.7亿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6.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支出总计1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亿元。
(三)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7项)本年收入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8亿元,上年结余10.4亿元,收入总计23.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11.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8亿元,支出总计12.9亿元。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年终结余10.7亿元。
(四)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 27万元,为永州市国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租赁收入;支出总计27万元,为国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和国资监管支出。收支平衡,年终无结余。
在执行2014年财政预算过程中,我们对市人大及常委会有关决议、市人大财经委员会预算审查报告提出的有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对同级审计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和纠正。
由于体制及机制等原因,财政运行中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主要是:新的财源对财政增收支撑乏力,财政经济持续发展后劲不足;民生民本配套及政策性增资等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依旧十分突出;政府性债务风险逐步向财政转移,统筹协调难度越来越大。这些问题,有的在2014年度财政审计情况中有所反映,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5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重重困难,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扎实工作,切实做好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和改革工作,各项工作基本达到年初预期目标。
(一)财政收入实现“双过半”。1-6月,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2.1%,比上年同期增长17.8%。其中,地方收入完成48.1亿元,同比增长21.2%。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增幅高出全省、市州平均水平7.8个、6.6个百分点,排全省市州第3位,创近年来收入增幅在全省的排名新高,超额实现收入“双过半”目标。其中,县区收入增长来势较好,1-6月县区收入累计增幅达到21.9%。11个县区中,增幅在22%以上的有9个县区,江华(26.1%)、祁阳(23.9%)、江永(23.9%)分列前三位,增幅最低的两个县区也分别达到17.2%、17%。喜中有忧的是,市本级收入增速一直不理想,前5个月收入增幅一直在1%左右徘徊,远远低于全年收入预期增长目标。6月份,通过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收入,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未完成预算执行进度。1-6月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5.5%,同比增长4.8%。其中,地方收入完成9.5亿元,增长12.2%。与此同时,市本级财政收入质量有所下降,1-6月市本级完成税收收入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较上年末占比下降4.2个百分点。
(二)财政支出稳步增长。今年,全市财政部门按照民生优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四个三”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并加快预算资金下达进度,切实保障各项民生重点支出需要。1-6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3亿元,为支出汇总预算51.7%,同比增长25.1%,高出全省、市州平均增幅9.1个、6.2个百分点,排全省市州第1位;其中,市本级完成支出15.4亿元、为支出汇总预算33.5%,同比增长9.3%,县区完成支出138.9亿元、增长27.2%。全市与民生相关的支出增长尤为迅速,上半年,全市民生相关的支出完成115.9亿元,增长25.5%,占财政支出总额的75.1%。
(三)各项财税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央和省、市委对改革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推得更快。上半年,在市委统一部署下,我们按照《永州市全面深化改革2015年工作要点》要求,通过科学布局,有序有力的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全面预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直193个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15年财政预算内容也对外进行了公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中央和省里要求,通过组织部门自查、开展联合检查、汇总清理意见等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对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盘活,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2015年通过预算编制对本级专项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工作,压减现有专项资金7900余万元;全面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范围涵盖了2003-2014年我市本级及县区出台的所有税收等优惠政策文件,共计419条(款);积极贯彻新《预算法》,加大新《预算法》学习与宣传力度,代市政府拟发《关于加强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初步拟定了市本级10项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强化了财政资金绩效;摸清家底,开展了市本级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锁定了政府存量债务规模;紧跟中央改革,做好了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申报,市本级2个项目被省财政厅确定为全省首批30个PPP示范项目;完善了资产与收支统筹管理,全市所有县区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推进增值税改革工作,全面完成了今年“营改增”任务。
四、下阶段工作主要措施
为确保实现年初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下阶段,我们将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支持经济发展,大力培植财源。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建设和培植财源,增强财政发展后劲。一是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整合各类产业发展资金,积极改进对企业“点对点”无偿投入方式,将直接投入为主转变为间接扶持为主,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建设“135”工程,夯实工业财源基础。二是积极促进重点项目建设。贯彻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积极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充分利用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投资拉动增长的关键作用。三是盘活用好财政资金。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力度,积极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作用。
(二)强化收入征管,狠抓均衡入库。一是强化税收源头控管。狠抓税收保障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涉税信息交流共享,为征管提供精准信息,减少税收流失;完善协税护税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责任和奖惩力度,调动部门单位积极性,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二是狠抓均衡入库。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确定的收入增长12%的总体目标,并结合各县区人代会批准的年初财政收入预算,加强收入调度管理,督促县区均衡入库,避免收入增幅大起大落。三是优化收入结构。在强化收入征管的同时,认真落实省里关于财政收入考核的有关要求,突出收入质量和均衡入库考评,从严整治虚增收入行为,坚决挤出收入“水分”,努力实现收入增幅和收入质量双提升。
(三)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预算管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从严规范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扩大对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确保为民办实事等民生重点支出需要。二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清理税收等优惠政策、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大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政府性债务监管体系等改革任务,形成叠加效应,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促进全市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夯实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