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015-04570 | 分类: |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5-01-22 1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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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元月21日在永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杨军元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沉着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等重重困难,坚持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扎实工作,坚决执行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据快报统计,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113.4亿元,为预算的100.3%,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3%。其中:地方收入80.61 亿元,增长15.1%;上划中央、省级收入32.78亿元,增长8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计完成297亿元,为支出汇总预算的100%,增长15.4%。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据快报统计,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28.6 亿元,为预算的94%,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4.7%。其中:地方收入19.2亿元,增长11%;上划中央、省级收入9.4亿元,下降6.3%。2014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计完成43.3亿元,为支出汇总预算的100%,增长8.9%。
由于市本级财政经济形势的特殊性,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完成不理想。初步测算,2014年市本级财政可实现收支平衡,县区总体上可以实现收支平衡。上述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均为预计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执行2014年财政预算所做的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财政部门按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坚持依法科学理财,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努力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收入方面,积极建立综合治税机制,落实税收保障责任,大力推广以票控税、先税后证等做法,扎实开展税源调查、税费稽查专项活动,狠抓税收入库;强化财政票据源头管控,全面推进非税收入规范管理改革,强化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加强收入计划和调度管理,落实市财税三局联系县区和企业、项目收入工作制度,淡化收入增幅排名,突出收入质量考核,努力做实财政收入。去年,全市财政收入增加13亿元,高出全省、市州平均增幅3.5个、3.2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完成79.9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70.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支出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本级安排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和工作性专项资金实行零增长,制定出台公务支出管理相关规定,建立“三公”经费季报制度,扎实开展“吃空饷”、“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财务会计监督检查,大力压减行政成本,将节约下来的财力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据统计,去年市本级压减“三公”经费和工作性专项支出1.03亿元;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31.6亿元,占财政支出总额的77.9%。
——强化措施手段,促进稳增长调结构。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一增一减”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一方面,增加投入。市本级预算安排各类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资金1.35亿元,向上争取企业发展等各类专项资金5700余万元,全市为47家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2.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发展。市本级安排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支持重点项目开发、包装;安排1000万元支持通关平台建设,提升承接产业能力;整合投入1900多万元支持以农贸市场改造为重点的市场体系建设,优化了消费环境。同时,大力支持信用担保融资,去年全市拨付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3500万元,国有担保机构新增担保贷款1.5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题。另一方面,积极减负。稳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简并增值税征收率、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等减税措施,初步统计去年全市为中小企业减税1.4亿元以上。同时,贯彻执行收费减项降标政策,对园区企业新建、扩改建和技改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全免,并取消、免征、降标涉企收费项目16个,市本级按政策减免各类收费3000多万元,减轻了企业和建设项目负担。
——落实惠民政策,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去年全市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231.6亿元。其中,教育支出53.8亿元,执行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标政策,提高到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全面落实覆盖各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市本级投入1.17亿元支持义务教育学位建设,中心城区新增学位5700个。社保就业支出47.6亿元,实现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并轨”,并将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人平60元/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连增”;中心城区和各县城市低保人均救助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350元/月、330元/月,农村低保救助保障标准提高到人平165元/月,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2640元/年;促进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5万人,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7.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医疗卫生支出33.3亿元,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人平320元/年、35元/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在全省率先启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稳步推进,启动市级新农合结算平台,实现了县区群众在市级医院住院费用“一站式”结算。节能环保支出7.2亿元,推动实施湘江污染防治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全市22个环保项目建设,环境监测能力和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住房保障支出18.2亿元,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3.3万套,基本建成1.6万套,发放住房货币补贴1.5万户。
——推进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在认真抓好中央和省统一安排的财税体制改革“规定动作”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3+2”改革部署,稳步推进自身财税改革:扩大财政预算公开,市本级在上年公开5个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基础上,将31个市政府组成部门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县区预算公开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向纵深推进,全市1627个预算单位纳入集中支付范围,基本覆盖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市本级集中支付程序不断规范,财政直接支付比例持续提高。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制定了市本级公务接待、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等制度办法,出台了鼓励乘坐永州航班和高铁出差的奖励措施,将公务支出行为关进了制度“笼子”里,有效压减了一般性支出。清理规范政府性奖励,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推动出台了市本级考核奖励管理办法,切实解决了考核奖励过多过滥问题。出台重点项目税收分享办法,明确了涔天河枢纽工程、神华火电等重点项目税收市县分享比例,充分调动了市、县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制订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政府性债务清理、甑别,核实了债务存量,逐步规范债务管理,有效防范了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虽然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当前全市财政运行仍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受经济运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影响,财政持续增收难度加大,收入结构尚需进一步改善;刚性增支因素不断增多,财政保障任务十分繁重,收支矛盾有增无减;财政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财政创新力度需要持续加大,财政运行绩效有待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财政改革、严格预算管理、强化财政监督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要求,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推进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发挥财政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预算安排的原则是: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5年全市收支预算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市财政预算。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127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全市公共财政支出安排332亿元,比上年预算汇总数增长12%。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市本级收支预算安排具体情况是:
1、财政收入。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安排31.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其中:地方收入20.5 亿元,增长6.7%;上划中央、省级收入11亿元,增长17%。地方收入项目安排情况是:税收收入9.8亿元,增长12.4 %;非税收入10.7亿元,增长2%。
2、财政支出。市本级财力安排公共财政支出32.9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1%。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是:(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1亿元,下降8.2%。(2)公共安全支出3.36 亿元,增长12.3%。(3)教育支出3.34亿元,增长27.7%。(4)科学技术支出0.33亿元,增长11.6%。(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45 亿元,增长22.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亿元,增长9.1%。(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29亿元,增长9.3 %。(8)节能环保支出0.11 亿元,增长10%。(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4亿元,下降16.1%(其中,因中心城区城管及绿化管理体制调整下放支出基数,城市维护费支出2.07 亿元,下降21%)。(10)农林水事务支出0.76亿元,增长4.6 %。(11)交通运输支出0.84亿元,下降3.6 %。(12)住房保障支出0.45亿元,增长17.6%。(13)预备费安排0.2亿元,下降33.3%。
3、收支平衡。2015年地方收入205375万元,加预计转移性收入144522万元,公共财政收入总计349897万元;2015年公共财政支出328629万元,加预计转移性支出21251万元,公共财政支出总计34988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7万元。
根据上述收支预算安排,市财政局已将收支控制数下达给195个市直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各单位根据下达的控制数编报了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同时提交本次大会审议。
根据预算编制改革要求,2015年市本级编制了水利建设基金等8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基金上年结余4033万元,本年安排基金收入118823万元,安排基金支出11990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955万元。
2015年市本级编制了企业养老保险等7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基金上年结余110425万元,本年安排基金收入139926万元,安排基金支出13570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14648 万元。
2015年市本级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本年收入安排140300万元,支出安排140300万元。
三、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为圆满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改革为先,释放财政体制红利。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将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建立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财政性资金和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加大对各类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财力统筹力度,提高非税收入统筹比例;扩大财政预算公开,2015年除涉密单位外所有市直全额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逐步细化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公共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情况。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密切关注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6大税制改革进程,切实抓好“营改增”扩面工作,做好改革应对工作,确保全市财政既得利益。完善市区财政体制。在理顺市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完善财政体制,科学划分市区事务责任,细化市区支出责任,合理确定市区资金分担比例。健全国库管理制度。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逐步将预算单位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扩大公务卡结算;清理整顿银行账户,逐步取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有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启动公务用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车改革方案,适时启动公车货币化改革。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建设,科学编制购买服务目录,合理确定购买服务范围,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努力降低社会公共服务成本。
(二)坚持发展为纲,夯实财源经济基础。跟踪政策导向争扶持。积极跟踪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湘江流域保护补偿机制、生态功能区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等政策,有针对性地谋划、包装项目,建立跑项争资项目库,增强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和政策扶持的针对性、精准性;专题向省财政汇报反映涔天河水库水淹区企业、湘江纸业搬迁对我市财力影响问题,力争省财政增加我市专项转移支付。盘活资金存量增投入。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单位实有账户等各类账户的资金结余、结转情况,分类研究存量资金加快使用意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支出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整合政府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资金,集中财力加大对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投入。改变投放方式强效益。改进各类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方式,推动直接投入为主向间接扶持为主转变,减少对企业“点对点”的直接无偿投入,采取政府股权投资或整合投入到信用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担保公司资本金,吸引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到财源建设领域,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探索运用公私合营(PPP)模式,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建设和社会服务事业发展。
(三)坚持依法为要,做强做实财政收入。强化税收源头控管。加快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涉税信息电子交流和网络共享,搞好信息分析和评估,切实掌握税基、控制税源,为征管提供精准信息;完善协税护税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税护税责任和奖惩力度,调动部门单位协税护税积极性,堵塞税收管理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清理规范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对已经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清理规范,对市场主体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认定和优惠期进行检查核实,优惠期满的必须恢复正常的税费征管秩序;建立各项优惠政策备案审查、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清理规范财政补贴、低价供地、先征后返等优惠政策,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创新收入考核方式。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确定的收入组织原则,探索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相衔接的财税收入考核体系,督促财税征管部门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实现财政收入总量和质量双提升。
(四)坚持以民为本,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厉行节约惠民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从严规范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三公”经费继续只减不增,把压减下来的资金集中用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加大投入保民生。突出财政资金的公共导向,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民生事业投入政策,加大民生财政投入力度,促进资金分配进一步向基层、薄弱环节和困难群体倾斜,重点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投入,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统筹促和谐。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农业投入力度,支持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五)坚持监管为重,提升科学理财绩效。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制定市本级各项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先有事后有钱、先项目后有资金、先办法后有分配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积极建立均衡支出管理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及时性,防止年底集中突击花钱。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大力突破部门利益固化、资金属性固化、支出结构固化,依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思路,采取跨预算、跨级次、跨部门、跨年度的办法整合资金,充分发挥各类重大专项资金尤其是产业发展资金的集聚优势;开展中小专项资金清理甑别,取消执行到期、功能模糊、绩效不高的专项,归并用途趋同、投向重复、规模较小的专项,调整政策对象交叉、区域范围重叠的专项,切实增强专项资金投入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举借、使用、偿还,实行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分类管理,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强化政府投融资公司债务监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夯实开展绩效评价的基础;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逐步将绩效管理范围覆盖所有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继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支出、津补贴发放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从严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财政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锐意进取,勤勉工作,为加快推进品质活力永州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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