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政策。 (二)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三)负责落实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奖补政策,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四)负责涉农、巨灾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财政补贴的政策性保险工作。 (五)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政策。
(二)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三)负责落实地方金融类企业的财政奖补政策,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四)负责涉农、巨灾等政策性保险的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财政补贴的政策性保险工作。
(五)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