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国库科(电话:8369459)
(一)负责市本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县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二)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和市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性财务报告。
(三)编制市本级财政收入预算草案、调整方案,组织协调市本级财政收入入库,调度全市财政收入,动态监控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测收支情况并提出建议。
(四)负责市本级国库资金管理,办理市本级预算缴款和收入退库、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与省财政、市辖区财政资金调度和往来资金结算;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拟定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财源建设有关政策措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管理收支制度,指导县区国库管理工作。
(六)拟订国库业务数据标准规范、规则,管理国库信息资源,推进国库信息化建设,指导县区国库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协调与联络。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